首 页 政协动态 协商建言 委员声音 主席日志 正商量 议政瞬间 委员聊辽

首页>协商>协商建言

黑龙江省政协建言林下经济发展

健全扶持政策 促进优化升级

2021年12月13日 09:02  |  作者:胡京春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黑龙江12月11日电 (记者 胡京春)近日,黑龙江省委书记许勤对省政协报送的《关于我省林下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做出批示,要求省政府深入研究,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1998年原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被纳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2014年国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林区失去了以采伐为主的经济收入渠道。近年来,黑龙江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研究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方式,不断壮大林下经济,取得可喜成效。

为进一步发展林下经济,黑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与省林草局组成调研组,赴广东、广西和吉林等省(区)以及省内哈尔滨市、佳木斯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就“林下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建议,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发挥区位优势,正确处理好管护与经营的关系,在严守国家生态红线前提下,探索重点国有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设,适当给予林区百姓林地承包权。将经营权适当让给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或合作社(联合体),依托林地合理发展相关产业。积极开展集体林权流转、碳汇交易和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方面流转和交易。

“健全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政策,完善资金和金融服务体系,形成对林下经济产业的扶持长效机制。”调研组认为,省级层面应健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各地结合资源禀赋也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争取把国有林场(所)纳入全省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之中。省级财政要建立林业产业专项扶持资金或林业产业发展基金。搭建黑龙江省林业产业投融资平台,通过股权投资、资产担保、平台转贷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下产业,加大对林下经济产业化项目的贷款贴息力度,对林下经济特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入区重点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调研组呼吁,推进林下经济全产业链建设。培育一批潜力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好的典型企业和大户。鼓励和组织好林下经济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中药材建设基地、国家和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等认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原产地品牌”,鼓励企业创建自己的品牌,培育知名品牌。大力发展林下产品经营加工,拉长林下经济产业链,发挥集群作用,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实现林下经济高端发展。

调研组建议,实施能人战略,进一步促进林下经济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品质的提升。大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加强林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省政府应将人才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步形成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调研组还提出,积极发展森林旅游康养,培育新的增长极,促进林下经济优化升级。 

编辑:李京

关键词:林下 经济 产业 扶持 调研


人民政协报政协号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