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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履“植”:技术层面发力动力层面着手

2021年12月16日 17:48 | 作者:林仪 揭春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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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林仪 揭春雁

广东森林覆盖率达58.61%,位居全国前列。全民义务植树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多年实践,广东全民义务植树着力点正在发生重大转变,由重视大面积植树种绿,向与身边补绿并重转变;由注重参与劳动,向与生态情怀并重转变;由单纯植树,向与育树护树并重转变;由行政手段推动,向与社会各方自愿参与并重转变;由身体力行,向与网络参与并重转变。

3月26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全民义务植树行动的优化提升”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在广东分会场,住粤全国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广东省政协主席王荣等20位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委员通过视频连线发表了见解。

会前,广东省政协专门组织了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专家委员,与省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座谈交流,并形成了调研报告提交全国政协。报告认为,广东在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全民宣传发动还不广、后期管理养护不勤、绿化质量不高、义务植树机制不活、管理督导力量不强等。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在协商会上发言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既要从技术层面发力,更要从动力层面着手。“各级政府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中,应就义务植树树种、规模、资金措施、养护管理等统筹谋划。”鲁修禄建议创新义务植树碳中和体制,鼓励重点碳排放企业自主开展义务植树或购买森林碳汇项目抵消其碳排放,鼓励企业将义务植树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行动进行披露,建立碳普惠等公众自愿减排行动平台,在推动全民义务植树的同时推动全社会碳中和。

全民义务植树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其行稳致远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198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提升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潘明指出,目前全民义务植树的目标任务、功能作用、实现形式、组织形式和参与途径都发生重大转变,《办法》已不适应新形势需要。例如,《办法》规定的尽责形式主要是“每人每年植树3-5棵”的实体劳动。“这种尽责形式,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已很难落地。对于大多数城市居民,要想找地种树尽责已是奢求。”潘明建议,国家林草局应尽快启动《办法》修订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做好顶层设计,提高管理水平,形成新时代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的法规制度体系。

对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关志鸥也表示,在完善《办法》的同时,还要完善尽责管理办法,注重创新与务实,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义务植树进入新阶段,不仅要在大地植绿,更要在心中播绿,这就离不开宣传教育。鲁修禄建议教育系统应大力推动绿色校园建设,把参与义务植树纳入生态教育、素质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并结合建设“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创建低碳科普教育基地,通过线上线下自觉开展多样化的义务植树实践活动,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并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回应称,将认真采纳委员的建议,着力抓好“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并在课程、教材和社会实践中进一步强化生态教育的内容。


编辑:付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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