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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干了3件事,说到底为1件事!

金融科技口的江浩然委员,咋和马路较上劲了?

2022年01月18日 09:46  |  作者:崔吕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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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浩然

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确定后,很多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路上——如果说过去我们在意的是自己家有没有车、有几辆车,现在我们关注的是绿色出行,未来,我们的目光有可能会聚焦在共享出行方式的可持续性上。

全国政协委员江浩然,多年前在天津创业,成立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说白了,他是金融科技圈里的一员。但由于早年间就职于原国家计委长期规划与产业政策司、是中国第一部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执笔人之一的这段经历,让江浩然对道路交通特别感兴趣。在4年前接受我们的采访时他曾说过,年轻时的一件“得意事”,就是在路口支个“马扎儿”,坐在上面闭眼听,光是听车辆发动机的声音,他就能猜出这是哪个国家产的、什么牌子的汽车。

也正是这份情怀,使得江浩然这位金融科技圈里的大咖,为了百姓的绿色出行,在过去的3年里,连续写了3份和马路“较劲”的提案。

让电单车跑得更稳更远

前两天,江浩然告诉我们,他围绕“将电单车换电网络建设纳入国家新基建名单”提交的提案,得到了回复。之所以提这份提案,他的初心是为了让每天国内骑行需求多达7亿次的电单车能跑得更稳更远,加之电单车本身就是减碳“利器”,所以这种出行方式如果从基础设施角度得到更多保障,对“双碳”目标实现是有好处的。

而在国家能源局给予的提案回复中我们看到,交通运输部已于2020年8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助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行业创新基础设施”等有关要求。

关于鼓励地方政府布局“电单车换电网络”项目的建议,该局也表示要尽快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推动电池标准化工作迅速落地,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关。

把自行车道“还”给自行车

时间调回2019年全国两会,当时“双碳”目标尚未提出,江浩然提交了《关于推进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规范和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提案》。

“当时的初衷是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想法很简单,就是希望在现有交通基础设施中,把多年前就划定的自行车道‘还’给自行车、共享单车。我记得那时共享单车模式还被很多人质疑,比如押金问题、随便停放和安全问题,也有人对城市出行者规范使用共享单车感到担忧。但我认为这些都不是最核心的内容,我们要重点关注的,是要鼓励一部分人使用慢行交通系统,骑车上路,共享出行,缓解机动车路面压力。”江浩然这样说。

在当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予的提案回复中我们看到,除了赞同江浩然的建议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结合这些建议,进一步研究提高慢行交通系统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指导地方继续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共享单车发展政策。二是指导地方做好慢行交通系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出台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技术导则,创造绿色出行的良好道路环境。三是指导地方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共享单车不规范停车及损害共享单车等违规行为的文明执法。

“现在看,这些措施都落地了。”每当经过地铁站口看到排排整齐摆放的共享单车、看到自行车专用道变得名副其实,江浩然说,他仿佛又看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北京马路上的自行车大军,也为自己建言献策推动了共享出行,感到自豪。

电动自行车也可以共享!

慢生活、最后一公里的出行要求,可以交给共享单车。那么中途出行,除了开车或者自家买电动车外,是否也有共享的可能?

秉持这种思维,2020年,江浩然提交《关于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为突破口 推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实的提案》。

这件提案的一个大背景是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于2017年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江浩然认为,这是基于当时条件做出的判断,现在已时过境迁,而且相关政策也在变化,比如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各地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政策正在相继松动。但更多地区对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这一新业态,仍然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

“任何新事物出现或者是未经量化之前,总会有它不可控的风险。但我认为,当真实需求摆在那儿,‘不鼓励发展’的指导意见就需要动态地重新审视。”本着这个思考,江浩然建议,相关立法部门、管理部门提前介入,根据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爆发式发展的趋势,提前规制、引导。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车辆数已接近200万辆,用户上亿,甚至改变了一些城市的交通格局。可借鉴参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的发展,从国家到各地政府提前介入,引入相关企业、用户、专家学者参与相关立法,有前瞻性地规范、引导行业发展。

交通运输部随后给予的提案回复中表示,江浩然提出的探讨调整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不鼓励发展政策、提前规制和引导其发展等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我部将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协调联动,密切跟踪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情况,及时总结相关经验教训,统筹平衡安全与便利出行的关系,评估完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政策。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地方按照安全第一、包容审慎、因城施策、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确保城市交通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稳步探索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落实新国标,从源头防控电动车自行车使用风险。”

又是一次对百姓出行有助益的提案落地,对于江浩然来说,站在马路上,看人来车往,他说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好像那些路和车,都与他有关。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1月18日   第 06 版)

编辑:秦云

关键词:江浩然 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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