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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高质量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

2022年01月26日 16:06 | 作者:刘学海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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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央企业而言,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就是要推进全面依法治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是新时代赋予国有企业的历史责任和使命。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资委的工作要求,国家能源集团于2017年11月28日由原国电集团和神华集团重组成立。自成立以来,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以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为目标,从“战略+运营”管控模式的构建,到生产经营、转型发展的推动,都是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的。这不仅保障了企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而且提高了工作整体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集团连续三年获国资委央企业绩考核A级。2021年,营收和效益同比显著增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稳步推进,顺利完成能源保供重大政治任务,新能源发展取得积极进展。这期间,法治工作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法治央企建设硕果累累,工作感悟颇多,体会最深的有五个方面。

一、 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法治工作的根和魂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离开了党的领导,法治央企建设就难以有效推进。国家能源集团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权、高效履职。集团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其作为集团“十三五”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与生产运营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成立新集团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出台“法治国家能源”建设方案、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合规管理工作方案等系列纲领性文件,高标准完成顶层设计,系统部署推进,为法治工作取得实效奠定坚实基础。

二、 抓住“关键少数”,提高法治工作成效

领导干部能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直接决定着法治央企建设的成效。一是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各层级企业落实落地。集团主要领导切实将依法治企作为“一把手”工程,研究、部署、协调、督办法治合规相关重大问题和重要任务,充分发挥依法治企考核指挥棒作用,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建立制度长效机制。二是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集团各级企业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合规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作为各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各类专项业务培训班的必修课程,锤炼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维护权益的素养和能力。重大法律案件中我方主动起诉的案件数量连续三年保持在六成以上,“怕打官司”“遇见官司绕着走”的情况得到有效扭转。三是干部以身作则弘扬法治合规文化。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领头雁”,带领全系统近30万员工签署“合规承诺书”,践行依法合规誓言,培育法治合规文化。

三、 融入中心工作,激发法治工作活力

一是将法治工作要求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新集团成立以来,全面梳理管理职责、捋顺管理机制、查找合规缺陷,以法治思维系统重构了集团规章制度体系,将依法合规要求深度融入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搭建包含所有法治合规业务、覆盖各层级企业的法律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法律把关嵌入业务流程;强化对新能源发展战略、亏损企业治理及重大资本运作项目等重大任务的保障,立足“双碳”目标和能源保供政治任务需要,依法合规护航集团内促转型发展,外保国计民生。二是为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提供全流程“伴随式”法律服务。集团正在深化落实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致力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深化改革既是打破传统条框和固有利益藩篱的过程,也是适应新形势、建立新机制的过程。一“破”一“立”之间,势必需要有更加系统的法治思维、更加完备的法治机制、更加灵活的法治手段作为保障,需要法律人员深度参与改革方案设计、实施路径选择、交易谈判、协议审核等重点环节,确保改革举措于法有据,发展过程依法合规。三是推动建立权责明确、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又相互促进的法治工作大格局。法治央企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一直致力于形成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构建法治领导机构、法律事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协调联动,集团总部、子分公司和基层企业分层负责的工作体系,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激活法治工作生命力和战斗力。

四、 严防法律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法律审核关口前移,实现由“灭火队”向“消防队”的转变。集团总部和各子分公司均把法律审核把关作为涉法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并以制度形式明确总法律顾问列席党组会、董事会、总办会等重要会议,切实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自上而下统一合同管理权责分工和流程规则,交易契约风险管控更加深入和规范,从源头防控重大法律合规风险。二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权益,通过案件管理创造价值。连续三年狠抓法律案件“减存控增”工作,创新实施重大案件分层挂牌督办机制,深入实施劳动用工、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案件压降行动,对案件高发重点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全集团法律案件金额连年下降,通过案件应对处置避免和挽救多项经营损失,有效守护改革发展成果,维护企业良好形象。三是努力建强法治合规队伍。国家能源集团已将法治人才建设纳入集团“十四五”人才规划,实施具体举措,通过外抓引进、内抓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精法律、通业务、懂管理,集消防队员、参谋助手和维权先锋于一体的法律合规攻坚队伍,真正发挥强管理、促经营、防风险、创价值作用。

五、 抓实涉外法治,保障境外资产安全

结合国际法律合规监管不断趋严的实际,国家能源集团高度重视境外法治合规工作。一是加强对重点涉外法律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密切跟踪国际投资运营法治环境变化,研究CPTPP、RCEP等国际协定和贸易规则变化对企业的影响,特别是对美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剖析,掌握“长臂管辖”等机制可能涉及的禁止性规定,为境外业务合规推进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切实加强对境外新能源、重点煤矿项目开发建设的法律支持。重点把握境外项目前期论证、商务谈判及重要法律文件起草等关键环节,加强全过程法律把关,保障境外业务依法合规运作。三是深化境外合规管理。将境外合规和境外腐败治理作为集团合规管理体系和境外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着力健全制度、完备机制,从业务流程上严格规范境外投资行为,有效防范合规风险。四是定期全面开展境外法律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和应对措施。对出现的经济及劳工法律纠纷,及时研究应对,保障境外业务平稳有序、法律风险可控在控。

“十四五”已顺利开局,在“双碳”目标任务下,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是我们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主题。企业兴则国家兴,企业强则国家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批能够体现国家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引领全球科技和行业产业发展的世界一流企业做支撑。无论是要争做在国际资源配置中占优势地位的领军企业,还是要做以内涵型发展引领质量效益提升的领军企业,都应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构筑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机制、深化企业改革、推动绿色发展,要牢记初心,笃行不怠,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刘学海) 


编辑:张红晨

关键词:法治 合规 法律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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