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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宣判

​这样使用冰墩墩、雪容融才合法

2022年02月14日 11:58 | 作者:牛忠磊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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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 牛忠磊)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2月14日,2022北京新闻中心举行“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在介绍打击网上网下涉奥的图片信息、衍生品等盗版工作情况时透露了上述信息。

汤兆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版权局严格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和国际奥委会相关版权规则开展冬奥版权保护工作。现在北京冬奥会赛程已过半,从网络监测数据上看,保护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截至2月12日零时,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国家版权局等6部门组成的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依法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App)。

那么,针对涉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相关版权问题,哪些使用方式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如果出现侵权行为,可能面临哪些处罚?

“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比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除了这些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汤兆志表示,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版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和刚才通报的案件那样,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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