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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依法治企 勇当国企改革尖兵

2022年02月17日 17:36 | 作者:孙世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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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电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南方电网公司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企业法治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规范经营,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

(一)系统谋划公司治理“最优蓝图”

广东电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布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公司治理新格局。一是党的领导更好融入公司治理。全面完成“党建进章程”,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机融合,执行制度审议、综合审议、一事一议等党委前置研究方式,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党组织有效参与决策的方式。二是董事会建设全面规范。全面实现各级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应建范围内全面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高标准打造专职董监事队伍,选优配强董监事成员,增强战略管控和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能力。

(二)着力构建纵横衔接的授权体系

坚持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授权体系。一是明确董事会授权原则。创新采用“法定事项不授权、实质性事项可授权、程序性事项全授权”,实现授权18项,解决了董事会授权事项标准不明、边界不清等问题。二是推行精准分类管控。推动法人和管理层级授权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治理型行权和管理型行权实现双落地,对38家有资产纽带关系的分、子公司开展差异化授权放权,梳理权责事项659项,明确授权放权123项,进一步激发基层主体活力。三是落实授权到岗。全面推行管理类与专业技术类岗位授权,按照“部门内同一事项不超过两人审查”,通过分类分级授权到岗,公司管控节点精简31%。

二、 发挥规章制度最优效能,以法治规范企业经营管理

(一)以制度建设巩固改革成果

广东电网站在新的改革起点上,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将改革成果固化进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体系,系统解决企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一是在改革中完善制度。系统梳理公司业务事项,搭建纵横清晰的制度体系框架。围绕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在现有制度体系上,既抓好“添砖加瓦”,又搞好“精装修”,立破并举、疏堵结合,提炼46项治理、人资等领域改革成果进制度,实现制度体系的系统性重塑。二是加强制度横向协同。做好制度之间的整体协调与系统配套工作,从改革的关联性、职责的协调性、业务的规范性等维度,加强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审查,强化横向协同,让制度更加简单管用。三是提高制度执行力。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体员工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实施新上岗人员上岗前制度测评机制,系统提升各级人员按章办事的意愿和能力,推动改革成果“入心入脑”。

(二)协同各方营造良好的行业法治环境

广东电网秉承“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把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电力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积极构建依法和谐的供用电秩序,公司供电服务在广东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评价中连续13年排名第一位。一是持续推进地方电力立法。在全省层面,推动出台广东省第一部省级地方电力法规《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对建立良好的供用电法律关系及供用电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地市层面,累计推动出台本地适用的地方性电力法规、规章17部,推动出台政策、规范性文件119部,进一步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力度。积极配合政府履行电力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解决执法职能缺位状况。2017年广州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挂牌成立,首创了公务员编制的电力行政执法专项队伍;梅州、中山、云浮等地市陆续推动政府部门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实体化运作。电力执法队伍自成立以来,通过向违法施工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查处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等违法行为,保障良好供用电秩序。三是优化法治化用电营商环境。推动广东省发改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充分发挥电价信号在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面对电力供应紧张形势,推动出台《广州市虚拟电厂实施细则》,以“激励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的原则,引导用户参与电网运行调节,实现削峰填谷,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和运行效率,全面打造更具吸引力的用电营商环境。将“获得电力”评价指标涉及的简化电网建设报建、用电报装流程等举措融入《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持续优化地方用电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公司供电可靠性领先单位数量连续12年居全国省级电网公司首位。

三、 激发改革内生动力,以高质量法治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构筑合规经营“最牢屏障”

广东电网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内控风险合规管理,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一是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设立合规委员会,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在合规管理工作中的不同职责,建立“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强化部门履职联动,压实直属单位实施主体责任。二是健全内控制度建设。出台内控管理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本地化修编风险分类清单、内控管理手册、内控重要岗位清单,开展年度内控与制度建设评价,全面涵盖21个重点业务领域、331个业务事项、326个风险点,准确揭示经营管理存在的缺陷。三是试点构建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通过“筛指标、建模型、搭平台、强预警”四步走,搭建风险监控预警模型,以运营管控平台为载体,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风险实时监测、量化评估、自动预警等在线监管功能。

(二)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电网充分发挥法治在改革发展中的保障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为公司行稳致远保驾护航。一是强化依法经营决策。严格执行“一决策一法律意见书”要求,坚决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总法律顾问列席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对涉法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保障重大决策依法合规。在确保重要决策审核率100%的基础上,采用前置审核、团队审核方式,提升法律审核质量。二是依法保障股改上市。推动新兴业务子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与上市实践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由公司控股的南网科技公司构建了符合上市要求的法人治理体系,成为电力行业首个登陆科创板的科改示范企业,并获评改革和创新双A标杆。广东能源发展公司依法合规建立了多元股东现代企业治理机制,成为全国首家完成股权多元化改革的电网系统内电建类企业,改革经验入选国资委“双百行动”案例集。三是发挥法治文化引领作用。着力构建“一体两全三重四化”普法新格局,培育“蓝公益·蒲公英”“粤律之声”等法治品牌,逐步形成“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的法治氛围。公司作为唯一一家企业代表,在广东省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以总成绩第二获评“优秀”等级,展现了公司主动承担法律宣传普及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群众评议监督的良好企业形象。公司累计荣获法治类国家级荣誉8项,省级荣誉166项,其中公司及所属3家单位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法治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十四五”时期,国企改革发展任务更艰巨,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复杂,广东电网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引领、规范、保障能力,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强的支撑。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专职董监事办公室主任 孙世光 )                                          

                                     


编辑:鲁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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