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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央企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22年02月17日 17:23 | 作者:黄剑锋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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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节能”或“公司”)高度重视法治央企建设工作,按照国资委、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关于法治央企建设等有关要求,全面加强法治央企建设工作,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结合公司2021年的法律合规工作,总结思考如下:

一、 致力于顶层设计推进,明确组织领导

公司“十四五”规划明确,应构建总部决策与平台适当授权相结合,“责权利”相适应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决策高效。这一规定明确依法治企上升到战略高度予以推进。为此,公司积极开展相应工作,2021年6月至9月,公司组织召开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四次,2021年11月19日,党委(党组)中心组组织开展风险、合规相关专题内容学习;2021年11月,公司成立合规管理委员会,公司合规委员会将定期研究讨论关于合规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进所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2021年,公司按照法治工作的考核要求,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同时,成立法治建设工作机构、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两机构合署办公。公司按照国资委及上级公司指示安排,不断完善法律组织机构,弥补组织机构的短板、漏洞,推进依法治企建设进程。

此外,总法律顾问制度已被写入公司章程,章程已明确总法律顾问由董事会聘任,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公司建立总法律顾问对上直接向主要领导负责,对下直接领导法律合规部门,全面负责企业法治工作的工作机制,坚定将依法治企上升到公司治理的高度进行推进。

二、 致力于构建长效机制,法治体系建设跨上新台阶

2021年,公司完成了《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管理办法》《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代理费管理办法》《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的新立、修改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逐步调整相关制度架构,力争构建与公司发展相协调的法治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各业务平台按照法治央企要求,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设置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联系人,完善公司法治央企管理信息渠道。

在规章制度执行方面,根据集团相关工作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中材节能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机构,成立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工作办公室,在公司内全级次进行排查,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健全责任追究组织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入推进责任追究工作。充分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发挥党组织、审计、财务、法律、人力资源、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联合实施、协同联动、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三、 致力于源头预防风险,合法性审查达到新水平

2021年,公司按期开展风险识别、评估、收集和排查工作;按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在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合同签订等经营管理工作开展前,均须按制度要求通过公司法律审核,法律审核通过才可继续开展工作;相关工作进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风险事项,也须按制度要求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律事务部门报告并商议解决方案。据统计,2021年,公司合同、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均达100%。

在市场交易、安全环保、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等重点领域,公司均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司制度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严格监管重点领域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重大风险等情况;在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海外人员等重点人员管理方面,公司按照集团对境外单位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的人员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管控,境外单位重要人事事项由上级法人单位直接管理,并及时组织境外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人员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报告表》。

公司制订了《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等相关违规行为举报制度,严格按规则办事,截至目前公司未出现违规被处罚情况。

四、 致力于化解法律风险,纠纷案件解决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公司在应对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明确“减少新发案件、加大力度处理已发生案件”的原则,对于已经成诉的案件,公司也能采取不同的应诉措施和应诉方案,并形成了一套适用于本单位的工作经验。

针对我方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中材节能及下属单位在接到业务部门提交的项目纠纷报告及相关项目资料后,根据项目纠纷的复杂程度研判案件是否委托律师代理,若案件复杂程度较低,中材节能及有条件的下属单位将选择由公司法务人员自行代理案件,力争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避免涉法涉诉法律风险的基础上,降低公司应诉成本。此外,中材节能及下属单位在诉讼前期准备阶段将根据对方的公司性质、资信状况、财产状况、项目情况等信息,确定案件是否采取保全措施以及采取怎样的保全措施。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材节能及下属单位在作为原告的案件中,普遍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最大程度维护本单位的利益。

针对我方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中材节能及下属单位在接到法院开庭通知后,第一时间与业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案件项目具体情况,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研判案件的解决方式。针对案件标的金额较小、双方争议不大的诉讼案件,中材节能及下属单位多以和解或调解的方式解决,针对该类案件我方积极与法院及对方沟通,表达和解、调解意愿,在保证公司合法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和平解决案件,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结案既能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降低双方诉讼成本,也能避免我国司法资源的浪费。针对案件标的金额较大、双方争议较大且双方调解方案差距过大进而无法和解或调解的案件,中材节能及下属单位将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共同协商案件应诉方案,善用审判规则,依法从事应诉工作,尽力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五、 致力于增强法治素养,法治宣传教育结出新成果

公司每年自主组织开展两次法律合规方面学习培训,组织公司领导干部完成网上学习及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及法律工作岗位人员法治素养。除此之外,公司组织本企业及各所属企业法务人员参加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国资委举办的法治大讲堂、RECP等国际经济领域新规专题培训等;在公司OA系统中开设专栏,总结公司在经营管理及办理诉讼案件中常见的法律方面问题及相关预防措施,并进行公告提示,将营造合规文化氛围融入日常工作中。

六、 致力于提升素质能力,机构队伍建设实现新进步。

据统计,2021年,公司及所属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数已近30人,具有法律相关职业资格或法学专业背景法务人员占法务员工总数的36.36%,该数据意味着公司法律机构队伍建设实现了长足的进展。专业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是法治央企建设的基石,公司始终重视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高度重视外部法律顾问的选聘和律师资源的收集,不便于聘任内部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境外重要子企业,均在当地聘用律师协助处理法律合规事务。未来,公司也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筹备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计划。

建设法治央企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由之路,是持续深化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加快国际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实现战略转型任务的根本保障。中央企业应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权责明确、协同配合的原则,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原则,建设坚强的领导体系、科学的治理体系、完备的制度体系、有效的机制体系、严密的监督体系、有力的保障体系、坚强的组织队伍体系,处理好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与风险防范的关系、法律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关系、集团法律部门与二级单位的关系、法律部门和中介机构的关系,早日实现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到位、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依法诚信成为企业重要品牌特征的目标。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黄剑锋

编辑:张红晨

关键词:法治 案件 工作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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