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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法治思维 践行法治之路

2022年02月17日 17:37 | 作者:王树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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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走全面依法治企之路,实现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实现依法决策,而依法决策的核心在于牢固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作为国网蒙东电力公司经法部主任,我是公司法治企业建设工作的亲历者和见证者,能够深切感受到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逐年增强,依法治企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并日渐成为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力支撑。但我同样意识到,站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实现建设世界一流法治央企目标的高度上,公司法治企业建设之路仍然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首先是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那么,究竟什么是法治思维?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应当树立什么样的法治思维?对于这两个问题,我想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与学习体会,谈一谈自己的思考。

什么是法治思维?“法治思维”以法治理念为基础,强调运用法律规范、原则、精神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推理以形成结论的思维模式。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就是要求其在法治意识的支配下,运用法律的知识和方法去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应当树立什么样的法治思维?对此,我认为主要需要强化以下几种思维:一是规则性思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本身就是一种规则,规则就是法律规定,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规则性思维要求,做事要讲规则,事先要有规则,事先没规则就会有纠纷。二是权义性思维,即权利义务思维,社会治理中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归结为法律问题,法律问题都可以归结为权利义务问题。法律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保护权利,所有的义务都是从权利中推导出来的。三是程序性思维,“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领导干部要学会用程序解决矛盾,程序必须是正当、公正的,这也是尊重法律、树立法律权威的要求。四是平等性思维。平等是法律的本质特征之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摒弃特权思维和官僚主义,最重要的就是坚持规则的平等。无论领导干部还是普通职工,都只能在规则的范围内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多年法治企业建设实践中,始终把履行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依法治企的关键,作为一门“内外兼修”的功课,主要做法有:

一是以制促学,在学法内容和形式上做“加法”。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制度,选择基层单位作为“法律直供”单位,由省公司经法部直接为其提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支撑;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作为必学内容,定期开展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开展“书记讲法”活动,各级党委书记带头学习讲解法律及党内法规。

二是以制促行,在定责任和抓考核上做“乘法”。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将法律审核把关率、法律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案件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案件加强指导,对重、难点问题亲自督办协调;建立合规管理成效评价体系,将合规要求纳入电力营销、供电服务、电网建设等主业业务。

三是以制促改,在严追责和补损失上做“减法”。建立败诉案件责任追究机制,创新制订了《关于实施败诉案件追责的工作意见》,定期对不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倒逼领导干部落实案件管理责任,提升企业依法维权积极性。

“十四五”期间,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将继续紧扣国家电网公司“一体四翼”发展布局,统筹实施“十四五”法治规划,始终以“发挥作用、创造价值”为追求,不断提升法律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公司法治工作向服务核心业务转型升级,探索法治央企建设的“蒙东新方案”!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法律部主任 王树强

编辑:张红晨

关键词:法治 思维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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