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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深入推进法治鞍钢建设

2022年02月23日 18:35 | 作者:计岩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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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也为中央企业依法治企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鞍钢集团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并贯穿决策管理、生产经营全过程,法治鞍钢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法治央企建设总结验收中,鞍钢集团名列前茅,有3位同志分别获得了中央企业优秀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健全“四个体系”,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提升

健全责任体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承接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深化中央企业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鞍钢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法治工作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制定《鞍钢集团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纳入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健全组织体系。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分级负责的法律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在集团本部和重要子企业配备专职总法律顾问,其他子企业配备兼职总法律顾问,在子企业层面实现总法律顾问配置率达100%。在集团本部和重要子企业设立一级独立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其他子企业设立合署办公的法律事务机构。

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完善《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组织出台《合同管理合规管理指引》《企业名称字号合规管理指引》等一系列指引类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管理制度体系。

健全考核体系。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鞍钢建设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法治鞍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完善《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法治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设立21项关键要素指标和62个工作标的,从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进行考核评价,纳入企业年度战略绩效考核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

——推进“两个融合”,服务中心能力取得新突破

推进法治建设与企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法律尽职调查为基础,以境内外反垄断申报为核心,以工商登记变更为重点,为圆满完成鞍钢重组本钢的重大政治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全面介入厂办大集体改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定指导性法律文件30余份,累计审核相关文件20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等支撑材料40余份,有力保障改革依法合规顺利推进。

推进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全面完成27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并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架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治理主体依法履职机制,以完善母子公司运行规则为基础,制定《鞍钢集团核心业务权限规范》《鞍钢集团总部业务审批权限规范》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子企业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法人自主经营权。

——建立“三项机制”,风险和内控工作开创新局面

建立风险预警通报机制。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修订、政府监管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拓展风险信息源,提升风险防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及时发布推送风险预警通报,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和子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组织整改。

建立运行重大事项风险合规联审机制。在业务授权审批权限中明确需进行联审的重大经营事项,对重大经营项目严格履行风险评估与合规“5+X”联合审查,并将联审机制延伸至二级子企业,为企业依法合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建立风险内控“2+N”工作机制。集团公司法律合规部会同审计部建立风险内控“2+N”工作机制,为业务部门和子企业搭建贯穿问题揭示、风险识别、缺陷研判、组织整改、落实责任全过程的工作平台,增强风险防范和内控工作合力。

——突出“四个着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着力合规管理顶层设计。制定《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鞍钢集团合规管理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与工作目标,设定时间表、路线图。成立合规委员会,统一领导合规管理全面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鞍钢集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着力合规管理机制建立。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完善机制、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重大事项合规审查机制、合规管理评价和报告机制、境外经营合规机制及培训宣贯机制“六位一体”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着力专项合规治理。围绕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名称字号管理等生产经营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系列合规专项治理,排查、梳理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编制发布了合同管理、名称字号管理等合规指引,有效推动生产经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规范合规管理。

着力境外企业合规体系建设。选择重点境外企业,成立境外合规管理专项组织机构,制定合规管理制度文件,开展境外合规风险排查,建立健全符合当地监管要求的合规管理体系,打造鞍钢集团境外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全面加强境外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系统强化对境外企业合规管控,提升企业境外合规管控水平。

——做到“四个坚持”,确保法治鞍钢建设正确方向

鞍钢集团法治建设之所以取得上述显著成果,得益于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党对依法治企工作的全面领导。鞍钢集团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鞍钢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成立以集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法治鞍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集团法治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定期开展党委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述职必述法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企业领导人员是本企业法治建设的重要实施者、组织者、推动者,是企业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鞍钢集团紧紧抓住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个牛鼻子,将企业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向各级企业延伸,引导各级领导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其“关键少数”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推动改革发展。

坚持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鞍钢集团通过成立法治工作协作组,建立“一组三平台”工作机制,搭建“业务协同推进” “学习交流提升” “专项课题研究”三个法治队伍建设工作平台。突出业务实操锻炼,聚焦集团重大经营项目、重大诉讼案件,开展多维度法律培训,让骨干业务人员在实操实战中加速提升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敢于说“不”、善于说“行”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大局。鞍钢集团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上统筹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战略结构调整、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亏损企业治理等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中的保障作用,全面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鞍钢集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健全五个体系、提升五种能力”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鞍钢集团“十四五”战略规划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构建纵向以法务管理、风控管理、合规管理为支柱,横向以信息化建设为链条的“三纵一横”法治鞍钢建设工作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新鞍钢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计岩)


编辑:鲁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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