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韦震玲:让打假官司者无处遁形

2022年03月03日 16:35|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 肖亮升)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表现为当事人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炮制出假案子、假讼争,以捏造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以仲裁、公证等非诉方式骗取生效法律文书,谋取非法利益,妨害司法秩序和司法公信力,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频频在各地上演,且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

“虚假诉讼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严重侵害司法权威、扰乱司法公正和公信力。”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在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和惩治力度,让打假官司者无处遁形。

在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追究虚假诉讼当事人责任难,导致执法司法成本高。相对而言,虚假诉讼的违法成本较低,未能形成有效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的震慑力。

对于虚假诉讼当事人及参与虚假诉讼配合的有关机构的违法行为,建议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对于虚假诉讼当事人申请撤诉的,经审查认为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不准许撤诉,并依法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推动完善虚假诉讼罪的类型化立法,加重相关类别虚假诉讼罪的刑事责任。”韦震玲提出,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虚假诉讼行为,相应提高其刑事责任的刑期,从而推动虚假诉讼司法实践效果,提高多发型虚假诉讼行为的违法成本,防止利用法律空白地带扰乱司法秩序牟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规定明确涉及虚假诉讼违法行为的案件禁止采用调解方式结案,进一步增强打击虚假诉讼的震慑力。

“建议‘两高’组织力量对虚假诉讼案件开展专项调研,专题研究导致虚假诉讼产生的社会原因和司法因素,推进对危害司法权威、扰乱司法公正的虚假诉讼问题的溯源治理。”韦震玲说。


编辑:陈姝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