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柳江水上两会

2022年03月06日 16:49 | 作者:肖亮升 潘柯君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肖亮升 通讯员 潘柯君)今年全国两会前夕,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专程到柳州的母亲河柳江边装了一小瓶柳江水,她要把这瓶水带上两会,在两会上讲好水生态保护的故事。

与柳江水一起带去的,还有一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导向 大力推动全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建议》提案。

“作为一名从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察官,水资源生态保护问题与我的工作息息相关;作为一名少数民族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牢固树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的责任担当。”韦震玲说。

2020年9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倡导下,韦震玲所在的柳州市检察院与市政府建立了“河长+检察长”的工作协作机制,推动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投入到柳州市水生态资源保护工作体系中。一年多的联合作战,让韦震玲对水资源生态保护工作感触良多,尤其感动于地方党委、政府对地表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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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向记者展示她要带到全国两会的柳江水 覃文宇 摄


作为广西工业重镇的柳州市,曾经是全国有名的酸雨城市,水污染程度严重,如今地表水质量保护工作却做到了全国第一。在国家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2021年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柳州市在全国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一,是继2020年取得全国第一的好成绩后,再次蝉联地表水水质全国冠军。

“这一成绩是柳州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紧紧围绕‘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思想,痛下决心大力开展环境治理取得的成就。”韦震玲在调研中了解到,“十三五”以来,柳州市仅为实现水污染防治目标投入的资金就达38.31亿元,完成整治各类“散乱污”企业559家,关停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企业65家,依法拆除非法网箱养殖3327个,下大力气整治了1030个影响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四乱”问题,宁可牺牲一定的经济增长指标也要确保柳州市江河湖库“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美好生态环境。

“在广西,像柳州这样为保护水生态环境不遗余力的城市还有很多。2021年1月-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上榜排名前10的城市中广西就占了6个,排名前30位的城市中有10个是广西的。”韦震玲说。

韦震玲在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治水过程中,了解到广西为治水做出的巨大努力和付出,同时也了解到目前广西获得中央资金补助非常有限,而广西的跨区域、跨省区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也由于广西财力有限,各地发展不均衡存在一定问题和困难。“这样的情况在与广西一样的许多欠发达地区同样存在。”

如何有效推动实现全流域保护一盘棋,形成全国范围内科学良性的治水、护水、用水机制?

在中央财政实施“纵向”补偿的基础上,如何有效推动水系全流域之间上下游实现“横向”补偿?

带着这些问题,韦震玲深入基层调研,走访柳州市相关部门,提出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导向 大力推动全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建议》提案。她在提案中建议,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法,推动生态补偿制度法治建设,为全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及其他生态补偿提供法治保障。国家建立全流域水生态差别化补偿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模式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水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

“建立水系全流域协作发展机制。”韦震玲提出,建立以水系为单位的水系受益地区与水生态保护重点地区多元化协作发展机制,通过水权交易补偿、水系质量指标购买补偿、产业转移倾斜、对口协作、产业合作、人才培训、共建园区和由中央制定区域性一体化协作发展战略规划等方式,建立跨区域、跨省区之间良性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关系;建立水系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协作机制,由国家制定规划重点水系保护治理项目和工程,推动水系受益地区与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跨省、区、市协作实施治理和保护工程,切实保护全流域生态屏障;建立一定的财税补偿机制,通过加征水系受益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税收,用于加大对国家重点水生态保护区转移支付的补偿支持。

韦震玲认为,当前加快健全流域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方位优化配置水资源,有效推动实施跨区域、跨省际横向水生态补偿是维系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潜力的有效途径,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必然要求。必须以此为导向,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全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

编辑:付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