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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公摊”成“公贪”

2022年03月09日 07:57  |  作者:本报特邀评论员 洪洋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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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售卖面积110平方米的房子,实际只有60多平方米——这条曾经冲上热搜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留言:如此高的“公摊”面积简直就是“公贪”,令人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购房人买房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公摊面积的问题,可是到底公摊了多少,全部都是开发商说了算,买房人自己根本无法决定。公摊面积有哪些?怎么核算公摊率?公摊面积产生的收益是分给业主,还是给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呢?

所谓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具体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管理及服务用房等。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但由于商品房都以建筑面积交易,并与物业费、供暖费等挂钩,而公摊面积就含在建筑面积中且不透明,影响购房者合法权益,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大多数消费者直到买房后都不清楚房屋公摊率是多少、公摊面积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至于附着在公摊面积上的物业费、取暖费等一系列不合理收费,经年累月下来又是一笔巨额的糊涂账。与此同时,业主并未享受到公摊面积带来的收益,如广告、车位、会所、超市等收益。

由此可见,公摊面积应该全面取消,统一实施套内面积计价。消费者买了多大面积,就得到多少实用面积,从而实现明白付费、放心购房,避免开发商用公摊面积做手脚。同时,购房面积统一标准,也符合明码标价的公平原则,可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商品房信息进一步公开透明,减少不合理收费项目,以化解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的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在公摊面积取消后,开发商不能再随意调整公摊比例,也促使其认真加强公共空间的设计、规划,提高公共空间的品质,改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让业主更舒适。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公摊面积 公摊 公贪 面积 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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