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李谠:完善我国社区居家养老体系

2022年03月11日 22:1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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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65岁人口为1.91亿人,占全部人口的13.5%,在“十四五”期间这个数字预计达到14%,中国将进入深度人口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居家养老成为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方式。然而从实践看,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李谠表示,我国养老服务缺乏上位法,养老标准尚不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有待完善。养老服务领域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主要集中在地方层面,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监督和规范。截至2019年,我国已发布和在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国家标准3项,发布行业标准1项、省级地方标准49项,现有标准主要集中于机构养老服务领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较少,国家标准甚至为零,存在较大漏洞。

社区居家养老人才队伍不足,服务水平不高,内容不够丰富和多样化。公开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数量不足30万人,距离达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培育1000万养老服务人员”的目标有巨大提升空间。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服务内容较为单一,主要是基本日间照料护理。调查显示,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紧急救助、精神慰藉等方面呈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存在明显供需错位,精神关怀严重不足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盈利能力较差,人力成本较高,管理和运营经验不足。一是社区缺乏自我造血功能。调研发现,月收入不足五万的社区养老机构占据一半以上。而在所有收入中,政府补贴占据主要部分,政府补贴占总收入50%以上的驿站高达40%。二是人力成本高。护理员工工资低、工作压力大,使得养老护理员不仅招收难度大且流失率高。三是缺乏专业对口的管理型人才,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管理水平低下,基本无经验可循的现实状况。

为更好满足广大老龄群体的社区居家养老需求,探索兼具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可持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全国政协委员李谠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完善社区居家养老领域法治和标准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力争在未来5年内,大城市老年助餐服务逐步覆盖80%以上的社区。二是持续完善养老领域立法规范。根据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开展专项研究,十四五期间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并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进行量化。三是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完善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养老服务市场行为。

优化服务供给,加强社区居家养老人才队伍和服务品质建设。建议国家将居家养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加快推进,加强服务供给制度化建设。一是通过开发养老领域专业教材,设立养老“照护师”资格认证,加大专业化人才培养等措施解决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欠缺问题。二是以养老需求为导向,逐步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社区居家养老需求信息库,开展多样化、针对性强的智能养老服务。三是优先在养老社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完善养老社区的基层诊疗体系和转诊体系,通过提供个性化体检、健康管理等高附加值医疗服务打通异地就医医保结算。

丰富服务主体,落实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地方意见取得经验,上海目前已经形成一套完善的居家养老模式,可以加以借鉴。一是建议财政部门加大财政投入比重,通过资源整合、置换、租赁等方式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以建设或改造,切实缓解社会资本进入社区居家养老领域的经营成本。二是通过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面共同筹资的方式,将资金补贴、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补贴和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三是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养老服务项目,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者结合协调联动机制,更好满足社区居民养老服务需求。(文/王珊)

编辑: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