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周秉建:在大中型及以上城市试点居住区区域停车综合管理试点

2022年03月11日 22:26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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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周秉建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针对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判断,推动了我国社会基层治理面向群众的需求,统筹创新和科学发展,不断提高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参与度,让群众参与中取得获得感,幸福感的同时,提升对党和政府满意度,基层治理工作在党建引领下,全面开花,取得了宝贵经验,获得了巨大成功。

但是基层治理工作仍有很多难题亟待破解,其中,大中型及以上城市居住区停车管理难题正是其中主要难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周秉建表示,以北京为例,根据官方资料,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近660万辆,常住人口每百人的拥车数量超过30辆,这一庞大的数据既展现了在党的伟大正确领导之下我国长期稳定的经济发展成果,也体现了人民在生活富足之后对美好物质生活的追求,但是由于历史等原因造成的居住区停车设施不足的现状,使得居住区停车矛盾逐渐成为了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处理因此而引发的交通问题、环境问题、社会关系问题,以及治安问题成为了北京市基层治理的主要难题之一,在2022年北京卫视社会民生类节目《向前一步》已经推出的6期节目中,直面居住区停车管理等相关问题的节目就已经占了2期,由此可见在北京社会基层面上居住区停车矛盾问题之突出。

客观说,各级基层党委和政府对居住区停车管理工作均比较重视,周秉建表示,除了常规的治理外,对于居住区停车泊位平改立,错时停放等均有专项财政补贴,但取得的效果相对比较有限,分析主要原因是,现阶段居住区停车管理工作主要以小区或社区为单位,即使相邻的两个小区或社区,在人口密度和停车泊位缺口的等情况上差异都可能存在明显差异,无法形成统筹治理,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情况比较普遍,治理工作难免顾此失彼。

目前国家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所制定的有关停车管理工作的规章文件中均缺乏对居住区停车管理工作全面、统筹的指导性规章文件,部分基层政府在处理居住区停车管理问题中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有力不敢发;

部分居住区因历史等原因导致产权、收费、人员设施等情况较为复杂,停车管理工作难度高,社会资本和专业化管理企业参与意愿低,居民自治管理在缺乏资本和专业管理支撑下缺乏长期机制;

基于以上几点,结合对北京市西城区天桥街道禄长街社区19号院停车管理工作成功经验的调研结果,周秉建表示建议,在大中型以上城市开展居住区区域化停车综合管理工作试点,将居住区停车管理工作由点向面铺开,统筹区域内的全部停车资源,统一管理,对于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停车资源在面向区域内居民错时停放时,可由地方财政予以专项奖励,同时对于本区或本市的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停车资源应设立面向区域内居民错时停放的考核指标,并纳入企事业单位年末考核中;

综合发改委、住建部、交通部、公安部交管局等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已出台的有关停车管理工作的规章文件内容,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情况,制定符合群众需求的关于居住区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性规章文件,使得基层政府在居住区停车管理工作中始终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前提下,对居住区停车管理工作涉及的规划、用地、管理等方面给予基层政府充分赋权,让基层政府可充分发挥优势,统筹处理相关问题。

对于居住区停车管理工作,特别是问题突出,长期失管的区域,在相关政策或财政上地方政府应给予自愿参与治理工作的社会资本和企业给一定的奖励,以此提高其参与意愿。

地区基层党组织可指导组织属地群众成立停车自治管理小组(委员会),提高属地群众参与程度,让居住区停车管理工作始终体现群众普遍意愿,体现“策由民定、事由民为”的基层治理原则,形成基层政府统筹管理、属地居民积极参与,专业企业提供服务的良性治理局面。(文/王珊)

编辑: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