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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 ​助力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2022年03月21日 10:45 | 作者:王益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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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资委法治央企建设有关要求,围绕公司中心工作,践行公司党组确定的“1-3-5”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和强化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法治责任,推进公司治理、决策、运营、监督、权益保护法治化”,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法治华能道路,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 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治央企建设各项要求、法治华能建设各项任务在本企业落实到位,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企和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公司法治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中国华能党组推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华能建设的指导意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华能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等一揽子法治建设指导性文件,为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强化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依法治企责任的落实。规范建立法治专题学习工作机制。公司党组、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经理层成员不定期参加法治专题学习活动,通过理论学习、实务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安排,强化对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立法成果的学习和理解。层层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公司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定期学习法治知识,统筹谋划法治工作,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确保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强化总法律顾问履职。总法律顾问牵头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指导法律事务机构开展工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注重完善总法律顾问履职机制,建立“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法律审核清单制度,规范法律审核刚性要求。

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通过华能培训中心、华能E学APP、腾讯会议等平台开展普法活动,打造出了民法典网络学习、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专训班、企业法律顾问专训班、合规管理专训班等一大批精品普法活动,有力提升了全体员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 紧扣改革发展目标,强化法治的支撑保障作用

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推进公司治理法治化。紧紧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依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新章程,建立第一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到多数。进一步规范公司章程管理,厘清公司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加强党的领导,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制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依法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契约这一法治载体的规范作用,完成经理层成员任期和契约化管理。积极推进“双百企业”综合改革,大胆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以法治方式解决改革中的突出问题。过去两年,公司改革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公司决策法治化。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法人授权等文件规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各决策会议的职权范围和决策权限。严格履行国资管理决策程序和法人治理决策程序,确保重大事项经由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认真落实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在公司推进管理体制改革、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新能源项目决策权力下放过程中,重点研究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决策会议讨论。决策会议讨论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列席并提出法律意见。落实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公司决策的作用,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进运营法治化。建立事前审核把关、事中跟踪控制、事后监督评估的工作机制,做到业务拓展、法律先行,业务发展到哪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就保障到哪里。加强重点领域法律风险防范,做好对授权管理、合同管理、采购招标等重点领域,产权流转、收购并购、融资担保、不良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的法律风险防范,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公司权益。结合公司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实际,加大对新能源投资并购的法律投入,制订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法律指南》《投资并购法律指南》《EPC审查指南》等指导文件,为规范全系统依法合规开展新能源投资并购提供法律指引,从源头防控风险。项目实施阶段,进一步加大法务人员配备,严把法律审核关口,全程参与项目的尽职调查,谈判协调,交易文件的起草、审核、履行、争议解决,确保项目有效落地。同时,注重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法治培训,为各级企业项目前期和投资并购工作人员提供专项法律培训,强化不同交易环节的风险防控和应对。近年来,公司新能源发展创历史最好水平,大型基地开发取得重大进展,清洁能源发展呈现新的格局。

加强法律监督职能,推进监督法治化。坚持“管”“治”结合,推动法律监督、法律管理、合规管理同步开展。加强对依法治企责任落实、授权管理、合同管理、采购招标、诉讼案件处理等重点工作的法律职能监督,督促被监督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统筹协调法律、合规与风险、内控、审计、财务、纪检监察等的监督职能,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强化考核考评和责任落实,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完善法治华能建设统计考评体系,提高法治建设情况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对在法治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风险、避免或挽回重大损失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推动法治工作不力、重大经营活动未经法律审核、违法违规经营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损失等情形,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全面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推进权益保护法治化。完善并落实案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案件管理机制,公司总部加强对公司系统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置指导、资源协调、申报备案、统计分析、风险提示和考核问责。二级企业强化对自身及所属企业案件管理的责任,建立分管领导牵头、总法律顾问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重大案件处理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告制度。强化检查和监督,杜绝瞒报漏报,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案件分析和风险提示制度。及时开展案情分析,深入查找纠纷原因和风险点,发布风险提示函,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类似案件发生。努力形成解决一个案件、完善一项制度、防范一批风险的良性机制。近三年,通过开展诉讼“攻坚战”,公司集中清理了一批历史遗留的重大案件,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实现双降。

三、 坚持以人为本,打造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面向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自身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并举,推行管培生储备人才计划,定向为总部和二级企业招聘优秀毕业生;部分法律业务需求大的企业,通过市场化选聘引进优秀人才,增强人员队伍结构的多样性。

推进法律事务机构建设,在原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总部增设法律合规管理中心,开展区域法律合规管理中心的试点工作,创新法律合规管理和法治人才管理机制,拓展人才内部流动和晋升通道。

推动公司律师注册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法务、合规人员申请公司律师资格,组织参加并开展公司律师专项培训和有关考核。创造实践机会,通过承办重大案件、参与重大项目,全方位培养锻炼法治人才。

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布局,选拔优秀涉外法治工作者参与国内专项培训和境外轮岗锻炼。提供全方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通过内部集训、外部参训、网络学习等方式,为法务人员提供再学习的机会,提升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探索合规管理人才试点,为法务人员提供新的职业发展方向,建立合规管理专员制度,推进业务部门设立专兼职合规管理专员,扩充法治队伍力量。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法治人才队伍总体数量稳中有升。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国华能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国资委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部署,不断加强法治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厚植法治文化,积极打造治理更加完善、经营更加合规、管理更加规范、更加守法诚信的企业,为法治中国、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彰显中央企业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法律顾问  王益华

编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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