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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借立法契机,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2022年03月23日 22:26  |  作者:张惠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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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惠娟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特别是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施行,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到了“国事”。这个“国事”中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如何进一步完善也成为民进中央关注的大事。

2015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融合的现代教育体系。”2021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在民进中央看来,这体现了政府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高度重视。调研中,民进中央发现因长期以来认识上的不足,导致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践出现了一些偏差,具体表现为:

家庭教育缺乏科学的指导,缺位、越位现象并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很多家庭都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一些家长缺乏‘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认为教育孩子都是学校的责任,留守儿童、单亲、残障等特殊家庭,家庭教育缺位情况尤为突出。”民进中央表示,与此形成明显对比的则是大中城市的家长把家庭教育当成了学校教育的延伸,过度重视学业成绩,部分家长忽略了对孩子德行、习惯的养成。

家校共育和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不够深入。民进中央在调研中发现,虽然目前绝大部分学校都成立了家委会和家长学校,但由学校主导的家校共育活动通常从便于学校自身组织的角度出发,对接家长的需求不够充分,效果一般。而教师指导家庭教育的能力也亟待提升,调研显示,有30.2%的班主任认为自身专业能力“完全不能满足”或“不太能满足”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需求,能解决和完全能解决家长家庭教育中存在问题的比例之和仅为26.4%。

社会对青少年教育的参与严重不足。社会教育是青少年成长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等社会教育的场所已经免费或低价向广大青少年开放,但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学生参与社会教育活动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县域、乡镇社会教育资源不足,各类场馆未有效对接学校需求,活动针对性不足、效果不佳,学生校外活动安全保障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为此,民进中央建议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一是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增进共识。民进中央建议妇联、关工委、教育部门、宣传部门、村(社区)等政府和社会力量都要积极致力于家庭教育的宣传引导工作,通过设立家庭教育宣传月,定期借助报纸、杂志、广电、网络等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教育知识,使正确的教育观深入人心,让科学实施家庭教育蔚然成风;要在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学业安排、习惯养成等方面构建协同、互补的家校共育关系,家校形成合力,共同护航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是发挥好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学校要切实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支持帮助家长形成正确观念、学习科学方法,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让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同心同向、同力同行。学校要积极对接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学校更多办学自主权,为学校和社会协同育人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要在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与家校合作的专业性上下功夫,加强对教师的专业培训。

三是加强社会教育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民进中央建议社会向家庭和学校提供支撑,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育公共资源。“社会要向家庭扩大普惠低价的教育资源供给,提供适合我国国情的家庭教育类书籍,为家庭教育亲子游戏、儿童同伴游戏、家庭研学提供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资源(包括场地、设施、文体服务等)。”民进中央呼吁,政府应在公共文化、体育资源配置上向儿童教育倾斜;同时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是税务政策调节、发放专项补助等方式,引导、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开发教育公共资源,让普惠性、公益性教育公共资源走进广大家庭,满足千家万户的需求。


编辑:朱建华

关键词:家庭教育 学校 民进 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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