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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健全法务管理职能,为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提供法治动能

2022年03月28日 17:01 | 作者:詹平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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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中央企业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政治基础和经济支柱,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践行法治央企建设,全面实施依法治企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国民经济领域贯彻实施的具体体现,更是中央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起就秉持“诚信经营、规范治理、信息透明、业绩优良”经营理念,实现了公司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公司按照“治理完善、管理规范、经营合规、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健全法务管理职能,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了积极支撑与全面保障。

一、 坚持顶层推动,持续完善公司依法治理体系

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障依法治企的基本前提。长江电力自成立上市起就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公司着力强化顶层推动,坚持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相结合,坚持以公司章程为统领、以董事会为决策中心,推动实现党委把关定向与董事会科学决策有机统一,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通过践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组织架构,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明确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聚焦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明确了公司党委会前置审议事项和决策事项,确保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既不缺位失位,也不错位越位。

建好建强董事会,落实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职责。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组成部分。长江电力按照管理理念先进、履职经历丰富、专业背景多样、能力结构互补的原则,持续完善董事会人员组成,目前董事会成员中包括财务、金融、技术、法律等多个领域专家,且均具有大型国有企业履职经历,为董事会高效运转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强化各专门委员会专业议事职能,完善会前积极沟通、会上充分讨论的审议机制,为董事充分发表独立、专业的决策意见提供机制保障,保障董事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完善以章程为统领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持续优化依法治理、科学决策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公司章程与法人治理制度是企业治理的“基本法”和“组织法”,构成了公司法人治理的基本架构。长江电力作为大型国有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国资委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制定公司章程及法人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改制上市、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等资本运作与业务发展步伐,持续修订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20多项法人治理制度为支撑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及时回应最新监管要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公司运营管理合规高效,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切实加强法治央企建设组织领导,明确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责任。印发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明确了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公司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修改《公司章程》,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章程,明确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报告,公司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年度报告将法治工作情况作为内容之一。主要领导抓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有效构筑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法治建设大格局。

二、 坚持深度融合,拓展法务管理职能,发挥引领支撑作用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纵深推进,中央企业的市场化、法治化与国际化水平快速提升,公司法务管理方式也随之调整。近年来公司法务管理机构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法律服务“靠前一步,走深一步”的要求,推动法务管理机构立足制度、合同和重要决策审核率100%等基础职能上,进一步向合规管理、业务赋能等方面拓展,切实与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深度融合。

面对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新形势,公司坚持在法治框架下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坚持在深化改革中发挥法治引领作用。一方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改革顶层设计,以法律底线划定改革红线,通过深度参与公司各项改革相关制度与方案设计,为公司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市场化用工机制与薪酬分配制度等重大改革事项确定行动框架与执行依据,切实运用法律规则平衡好各方利益。另一方面注重运用法治手段推动改革实施,通过强化法律审核,开展法律监督,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始终在依法合规的轨道上有序推进。

立足新发展阶段,中央企业肩负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任,在共建“一带一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发展目标中承担重要使命。公司坚持以法治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发展中发挥法务工作的支撑作用。法务管理机构结合日常法律审核与项目参与经验,主动围绕公司发展中的重点领域与新业务进行前瞻性研究与经验总结,通过编制法律风险提示与合规指引,开展专题培训与座谈等多种方式为业务发展“赋能”,通过不断完善全面覆盖纵向延伸的法治工作体系,健全重点跟踪、全程参与的法律工作机制,为公司拓展国际化经营、新能源和智慧能源建设、科技创新等提供法律支撑,为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提供法治动能。

顺应新时期合规管理要求,实现管法务向法务与合规统一管理转变。公司总法律顾问任公司合规委员会主任,法务部门归口管理公司合规业务,组织制定公司合规管理系列制度和合规手册,针对合规重点领域编制合规管理指引,开展合规审查与管理培训,督促指导下属公司建立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公司规范管理和业务发展,尤其是境外业务开展提供了法治力量。

三、 坚持协同发力,探索构建法律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机制

依法治企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管理的全过程。近年来,公司围绕“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在已有法务、风险、内控与合规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着力探索构建法律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机制,形成了以制度为根基、以流程为载体,各业务单位与职能管理部门紧密衔接、运转流畅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管理合力,确保将法治的理念落实在公司的每项具体业务和每个生产经营环节之中。

以制度为根基,建立业务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规章制度体系,构建公司治理的根基。“经国序民,正其制度”,规章制度是公司依法治企的基本框架。为保证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在企业经营运行过程中落到实处,公司法务管理部门全面统筹建设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定期识别评估外部合规要求和内部管理需求,科学编制公司制度修编计划,建立制度分层分级审批机制,创建了集公司和内部各单位制度审批、印发、浏览、动态、统计、检索以及重要岗位可视化权限指引为一体的信息化制度管理平台,有效提升了公司制度管理水平和制度执行使用效益,筑牢了依法治企的制度基础。

以流程为载体,建立基于岗位职责的内控与合规审查机制,推动合规、风险、内控管理融合。业务流程是企业运行的血脉和经络,为保障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业务流程的高效顺畅运转,公司以业务流程链条梳理为起点,通过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参与,厘清业务流程链中的审查人岗位,梳理各业务流程风险点和关键控制点,拟定各业务岗位的内控与合规审查要点;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通已有各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库,将审查要点嵌入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10多个重要业务流程,形成基于岗位职责的内控与合规审查机制,实现了业务信息系统在流程处理过程中对业务经办人、业务负责人、法律审核人等不同审查角色按岗位进行内控与合规审查要点的逐一提示和确认的功能,通过流程审核的信息化、标准化与可视化确保公司业务开展能够 “看得清风险,守得住底线,管得了流程,用得好法律”,实现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在业务中的融合。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近期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对新时期央企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公司将按照健全五大体系、提升五项能力要求,筑牢公司行稳致远的坚实法治基础。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詹平原

编辑:张红晨

关键词:法治 合规 管理 业务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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