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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教法时代:职业教育的主题是高质量发展

2022年04月27日 18:01 | 作者:位林惠 李悦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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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新法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历经26年首次修订。

新法缘何时隔26年才得以出台?新法中修改了哪些内容?将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产生哪些深远影响?近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育学术委员会主任、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邢晖就上述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新职业教育法反映了社会各方面的诉求

记者: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历经26年,为何如此“难产”?

邢晖: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后,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发展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多项政策制度,如2002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5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14年,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同年,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2019年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中办国办出台《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党中央的关心、支持和推动下,2008年全国人大第十一届常委会会议决定对职教法进行修订。从2008年12月职教法修订至今,历时14年,法律出台实属艰辛,究其原因,这与职业教育本身的特点有关。

职业教育具有跨界、多元主体管理、重实践的特点。换句话说,职业教育的教育形式是跨界的、利益主体是多元的、教育内容是注重实践的,在修订的过程中不同修订者会站在不同的视角和立场去思考问题。因此在征求意见的环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情况频发,认识上难以统一,这自然增加了修订的难度。从2008年决定修订,到2022年颁布,14年磨一剑,此次新法的出台是职业教育各项政策的集成和创新,也反映了社会各个方面的诉求。

记者:有人认为此次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是大修,具有很强的突破性,您如何评价此次修改的尺度?

邢晖:我个人认为,此次职教法修改尺度虽大,但法案的框架结构、修订逻辑等与以往相比并无明显差别。具体来说,它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容的变化。1996年颁布的职教法共有五章四十条,在最新修订的职教法中,被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扩充的三章主要是围绕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以及法律责任展开。二是反映时代特点。新法体现了它的时代性、指导性、方向性和系统性,吸纳融合了近年来关于职业教育的新提法、新制度、新理论,是立足现在,面向未来,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实现突破与创新的法案。

在我看来,新法呈现两大特点:一是职业教育法的方向性更加明晰,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地方县级人民政府、各企业进行方向上的指导,使得各政府部门、行业部门、企业、学校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有更多拓展空间。二是职业教育法的保障性更强,即在方向性的指导下,发挥各类社会力量群策群力,把它作为一种智慧实现具体落地。

从“普职分流”到“协调发展”强制的意味逐渐弱化

记者:新法为何没再提“普职分流”,表述调整的背后有何深意?

邢晖:在过去的职教法中,采用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后实行分流”的规定,此次职教法对这种表达进行了修订。新法在第二章“职业教育体系”中对职业教育的表述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在我看来,表述的调整是此次新法修订的一大亮点。一方面,不再延用过去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招生大体相当,也不再延用九年义务教育后实行分流的表述。既强调了义务教育后教育要有科学的结构,因地制宜地确定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不同类型的比例,不再搞“一刀切”。另一方面,新法强调“协调发展”,更加强化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类型之分,不是你高我低或者彼此有绝对分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可以互相转化。普通教育偏重知识教育,职业教育偏重技术技能教育,两类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上不尽相同,但又能实现融合发展,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教育体系。

高质量发展是今后职业教育发展的主题

记者:此次职业教育本科被明确写入法律,但当前社会上仍普遍存在用层次的眼光看待职教本科的偏见,您认为该如何消除这种偏见?

邢晖: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这是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我觉得社会大众对本科职业教育存在偏见,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职业本科是一个新生事物,一提起教育,社会大众首先想到普通高中、普通大学这样的普通教育,他们会认为职业教育就是低层次的教育。自从有了专科后,社会大众便觉得高职就等于专科层次,现在有了职业本科,他们很自然地会用层次的眼光看待这一新生事物。

回看职业教育的发展史,我们会发现,它的底色不够鲜亮,社会大众一开始不接受它,这更要求我们在不断改善招生考试制度、优化劳动人事分配管理、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等方面均衡发力。目前我国共开设了32所职业本科院校,这些院校应该起到领头羊的作用,也是我们日后工作的着力点。

记者:新法将对职业教育发展产生哪些影响?

邢晖:可以说高质量发展将是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主题。自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便直面市场,以就业为导向。在20世纪90年代甚至21世纪之初,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主要走扩张的路线,即规模的外延发展。进入21世纪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产业不断转型升级,这便要求职业教育亟需弯道超车,快速发展,实现从规模外延发展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转变。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要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

此外,新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当下我国正处在实现了第一个百年目标朝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阶段,同时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国之间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要不断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新阶段、新理念和新格局的理解认识,着力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建设技能型社会,不断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记者 位林惠 实习记者 李悦)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职业教育 发展 修订 新法 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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