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要论 协商 统战 党派 委员讲堂 理论 人事 社会 法治 视频 文化

首页>专题>法治央企建设百人谈>法治央企建设百人谈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统筹 推进法治央企建设

2022年05月05日 16:47 | 作者: 王怀远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强化依法治企上,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一、 深度理解领导干部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的理论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任务的关键所在。把领导干部定位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是由他们承担的特殊的政治社会角色决定的。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所走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采取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推进方式。一方面靠的是党和政府对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和自觉,另一方面靠的是对于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的满足和回应,领导干部是使得二者形成合力的“粘合剂”。正所谓“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党的领导能不能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得到具体落实,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要求他们必须具有担当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牛鼻子”,才能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 准确把握领导干部在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角色定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治国理政的高度上阐述了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于中央企业来说,通过法治建设推动企业行稳致远,亦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国资委对央企法治建设中领导干部的角色定位尤为重视。2017年,国资委党委发布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企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主体责任,规定了不同领导岗位的具体职责,并要求将履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和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该规定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中央企业推进全面依法治企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国资委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着力健全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强调了领导干部群体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意见》中强调,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应当坚持企业党委(党组)对依法治企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应当强化董事会依法治企有关职能;三是应当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

对于中央企业法治建设来说,抓住“关键少数”,就是要抓住以企业负责人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群体,要求其将法治内化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即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

三、 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一)推动治理体系完善,筑牢制度保障防线。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将企业带入法治轨道的关键在于高度重视章程的统领地位,强化对制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一套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高效经营管理机制,治理体系的完善至关重要。

企业党委(党组)应当贯彻党的领导意志,通过建立健全党委决定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清单、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等方式,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董事会应当通过持续完善授权机制、建立法治建设专门委员会、加强外部董事行权保障等方式,强化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职能,将法治内涵深度融入企业顶层设计之中。总经理应当根据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按时召开办公会,具体部署展开各项工作。总法律顾问应积极落实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努力保证总法律顾问的岗位到位、权利到位和职责到位。

在完善治理体系过程中,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强调集体智慧而不是个人智慧,杜绝个人专断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强调领导干部之间的职责划分与协同并重,既要明确权责边界,又要避免各自为政。作为企业治理主体,党委(党组)、董事长(会)、总经理以及总法律顾问既应当各司其职,又应当互相配合,共同推进企业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改革综合成效。

(二)增加法治教育力度,提升依法履责能力。

企业领导干部履责既要紧跟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的内涵和意义,又要根据企业实际,深入开展依法治企的实践活动。因此,需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力度,提升其依法履责能力。

一方面,应当建立健全法治教育体系,为领导干部培养法治思维提供资源支持。通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将中央会议或文件精神和企业经营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深度;组织丰富的法治培训活动,充分利用系统内外资源,灵活采用专题讲座、视频课程、兄弟企业经验交流、知识答题等方式,提升培训效果。

另一方面,应当增加工作内容“含法量”,为领导干部开展依法治企提供实践切口。企业可以探索建立主要负责人直接汇报案件、直接负责重大法律纠纷、出席法治工作相关会议等制度。通过保障领导干部及时掌握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为领导干部控制经营风险、领航企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在企业内营造依法办事、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三)优化考核评价体系,织密履责监督网络。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在法治央企建设中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需要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法治因素作为干部履职评价重要内容和调动任用的重要参考。企业可以通过探索建立法治建设履职档案;要求述职必述法,甚至于召开专门的法治述职会议;开展任前法治谈话等方式,将法治工作成效和法治素养纳入央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对于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乃至提拔;对于表现欠佳的,进行适当鞭策乃至问责。通过考核工作的系统优化,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重视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主观能动性的同时,亦需要完善依法履责的监督体系,守好法律底线。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企业环境中,领导干部是掌握企业经营权力的群体,应当受到重点监督。企业应当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对领导干部的不法行为及时查处纠正,确保企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良性运行。

无愧使命担当,不负伟大梦想。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央企业面临的国内外经营环境更加复杂,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企业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总经理 王怀远

 

编辑:何方

关键词:


人民政协报政协号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