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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启动

2022年05月26日 11:09  |  作者:王菡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新污染物治理的重点是什么?《行动方案》作出了哪些部署?有哪些具体任务?为此,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应该看到,新污染物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程度高,我国的治理工作起步晚、工作基础薄弱,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求,在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科技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和短板,需要着力解决。”这位负责人表示。

为此,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4个部门共同研究编制《行动方案》上报国务院。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据介绍,《行动方案》要求坚持科学评估,精准施策,科学评估在产在用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精准识别环境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针对其产生环境风险的主要环节,采取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十四五”期间,系统构建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形成贯穿全过程、涵盖各类别、采取多举措的治理体系,统筹推动大气、水、土壤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这位负责人同时坦言,“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其来源比较广泛,危害比较严重,环境风险比较隐蔽,治理难度比较大。针对这些特征,需要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即:通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精准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科学制定并依法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

按照上述工作思路,《行动方案》提出四个方面的主要治理任务: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各方在管理、执法、资金、宣传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

为确保新污染物治理各项行动举措落地见效,《行动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对保障措施的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分工协作。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行动方案》的主体责任,制定本地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

三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履行化学品国际环境公约,积极参与国际化学品环境管理行动。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5月26日   第 06 版)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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