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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续央企法治工作接力棒 聆听新时代​法治建设发令枪

2022年06月08日 18:23 | 作者:张正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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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治之端也。以法律为准绳,对个体及个体组成的社会组织进行行为规范与原则树立,已通过历史检验,证明了其对于推动经济高效增益与维系社会公平秩序的重要价值。当前,“推进法治”已然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企业作为组成社会生产生活的重要单位组织,建立合法合规且切实有效的完备管理制度体系,是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所不可忽视的前提。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逻辑中,依法治国是其最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对于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而言,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与政治基础,依法治企是其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中的核心要求,更是推动其在激烈的市场环境及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中保证竞争优势的必要软实力。

自始至终,国资委都将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作为规范国有资本运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长治久安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定位与布局,并在这一历史性变革中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于央企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承续既往10余年的工作经验与发展实际,国资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新发展格局下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的总体部署,于2021年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十四五”时期持续深化中央企业法治建设作出规划,打响了新时代、新形势下法企建设的“发令枪”。

一、 惟知目标所从来,方晓任务之所往

国有企业(中央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结构中一种重要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不仅具有营利法人的特点,同时也基于其服务民生保障、反映政府宏观调控等特征,而具有准公益性,对于促进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系公共秩序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支撑意义。因此,以法治理念及法治机制规范推进国有资本良性运行,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既是国资委及各中央企业的核心目标,也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国有资本层面加以落实的具体呈现。

从起初“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中“企业法制工作与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国际化经营、精细化管理、和谐发展”有效融合,到2014年“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中“三个再深化”与“两个再提升”加快推进。从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合规经营、规范管理、组织领导,到2021年“进一步深化”法治工作体系建设、依法治企能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增强。国资委按照“整体谋划、有序推进”的思路,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体系建设、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细化与拓展,为中央企业实现战略升级和改革创新提供了关键支撑。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的关系比喻,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而在改革开放继续深入延展的趋向中,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也不断地与时并进。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专门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于2020年11月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随后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进一步将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在这个承前启后的关键节点,此次《意见》的颁布正是在接续既往一脉相承的工作思路基础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吸纳近年来关于依法治国及依法治企的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在兼具“连贯性”与“时代性”的特征下,对于中央企业未来法治工作建设内涵及标准的丰富与细化。形势决定任务,理念决定行动,法治央企建设的核心目标经过10余年的革新磨炼而愈发坚定,未来的发展道路也在新时代、新形势的启发中愈发清晰。

二、 资法治以增效益,多措并举彰显压舱石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是依靠法治保障的自由经济、契约经济、竞争经济。中央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国民经济行稳致远的稳定器与压舱石,通过渐进全面而规范的法治化建设推进公司经营与内部治理法治化,对于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质量的意义不言而喻。

近年来的发展实践表明,面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央企业总体上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2021年,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6.3万亿元,同比增长19.5%,净利润1.8万亿,同比增长29.8%。重点行业经营指标稳中向好,企业运行质量持续改善,为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这些积极成果的背后,正得益于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稳步推进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所提供的制度支撑。

此次《意见》立足于法治央企建设顶层设计,创造性地提出了以“五个一流”为围绕的“世界一流法治工作”总体目标,为央企“十四五”期间的法治建设立下风向标。同时,直面既往治理实践活动中存在的总法律顾问“有名无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穿透不足、依法决策机制不健全、风控合规管理协同效应欠缺等重点难点问题,在总法律顾问制度、三项法律审核机制、风控合规管理等工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强调党的领导这一核心方向的同时,聚焦具体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贯穿战略管理与业务经营各个层面,制定路线图与周期表,为各中央企业提供了明确指引。

在这场意义深远的法治改革进程之中,三峡资本公司作为聚焦清洁能源、长江大保护领域,以“资本+”战略赋能三峡集团主责主业的投资平台,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并按照国资委以及集团公司推进加强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持续推进世界一流法治工作体系建设。在业务经营层面,公司秉持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理念,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审核质效,在总法律顾问的组织领导下,紧贴公司主营投资业务实际,深度参与投资业务全流程,建立并全面实施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及合同法律审核机制,不断健全覆盖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在制度建设层面,公司围绕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整合优化方案,通过修编总领制度及具体工作指引,持续完善“1+N”内控体系。在风险管控与合规管理方面,公司积极履行法治工作主体职责,深化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应对及纠纷处置化解,多措并举推进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高速高质发展。

推进央企法治建设,是一场关乎国家经济稳步增长、保持发展活力的深远而重大的工程。在当前国企改革渐入深水区的背景下,如何让国家所制定的改革目标和行动纲领有效落地,确保改革的方向不偏差,必须要依靠法治手段,找到合法合规且科学有效的实施路径。自党中央层面,向国资委、中央企业及所属单位逐步下沉,将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在法治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才能实现改革有秩序、不走样,国民经济行稳致远。

三、 以纲领指引新路径,用行动诠释新使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治的生命力并不在于制定近乎完备的规则,而更在于这一规则能够切实地在个人及组织体间有效实施。此次《意见》的真正价值不仅在于确立了新时代下中央企业推进法治工作的纲领与路径,更在于在后续的具体工作中如何获得行动上的兑现。

2022年是中央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布局全面开展的重要之年。立足于“将法治工作全面融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目标,各中央企业及所属单位应秉持着“广覆盖、多层次、精专业”的责任理念,脚踏实地,根据国资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推进企业法治理念更加强化、制度体系更加优化、管理方式更加科学、作用发挥更加有效。

通过一流的法治工作强化经营治理“软实力”,向建成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目标坚实迈进!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张正强

编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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