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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22年《法治蓝皮书》

​公益诉讼从法律边缘全面走向合法化与主流化

2022年06月21日 15:31  |  作者: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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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艳红

2022年6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22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珠海法治发展报告》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并发布《中国公益诉讼二十年》。

《法治蓝皮书》指出,20余年来,中国公益诉讼从无到有,从个人公益诉讼发展为社会组织和机关公益诉讼,从一种法律上的另类发展成为合法的诉讼类型,其发展历程和成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民主法治的进步。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法治蓝皮书执行主编吕艳滨说,中国公益诉讼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最初是个人公益诉讼引领了中国公益诉讼实践和理念的发展。随着社会组织公益诉讼和机关公益诉讼的兴起,个人公益诉讼的活跃度和社会影响力越来越被前两种公益诉讼所超越。

中国公益诉讼的合法化进程是从承认社会组织公益诉讼起诉资格开始的。吕艳滨表示,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首先确认,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58条又相继确认了消费者权利保护组织和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相对于个人公益诉讼,社会组织公益诉讼往往更具专业优势、资金优势和组织优势,因此更容易产生社会影响力,可持续性也更强。在社会组织公益诉讼合法化后机关公益诉讼正式合法化之前,社会组织公益诉讼一度成了中国最有影响的公益诉讼类型。

机关公益诉讼(主要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虽然获得法律认可的时间要晚于社会组织公益诉讼,但在受到认可后,其所获得的支持力度却是社会组织公益诉讼无论如何都难以比拟的,此类案件的数量和影响力也开始全面超过个人公益诉讼和社会组织公益诉讼。

目前,进一步拓宽机关公益诉讼的范围已经得到从中央到地方的一致支持。2018年4月通过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又特别赋予“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也明确要将“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作为“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的重要举措。在国家法律未做修改的情况下,很多地方人大常委会都通过决议表达了对拓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范围的支持。吕艳滨说,可以预期未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范围将不会受到任何实质性的限制,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发展还存在无比广阔的空间。

公益诉讼20余年发展取得的最大成就是公益诉讼从法律和政治边缘全面走向合法化与主流化。目前中国的公益诉讼版图已全面进入以受到法律明确保障的社会组织和机关公益诉讼为主导。与此相适应,公益诉讼也不再以法院受案率低和低胜诉率著称的“新闻”诉讼,而是真正成为既具有极高的法院受理率,也具有很高胜诉率的法律诉讼。

编辑:何方

关键词:诉讼 公益 社会组织 关公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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