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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法治央企建设要求 ​积极践行依法治企护航发展

2022年06月24日 16:02 | 作者:常荣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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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集团公司《法治工作新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法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认真学习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和《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文件精神,部署落实“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工作,以期在公司发展征程上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企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公司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一、 为什么需要法治央企建设的学习体会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央企建设是中央企业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任务的必然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央企治理是应有之义。

法治央企建设是中央企业身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作出的必然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要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就要遵循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中谋求生存和发展。

法治央企建设是中央企业“走出去”过程中走稳走好的基石。国际环境本身就复杂,在“走出去”过程中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不仅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更要懂得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治央企建设是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的可靠保障。推动央企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国有资本安全发展前景,必须从法治上提供制度化方案。

二、 怎样做好法治央企建设的思考

(一)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动法治央企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建设企业法治工作体系为总抓手,统筹依法治企工作,确保党的要求贯彻到依法治企全过程和全方面,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上;改善党对依法治企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深化和提升党在法治央企建设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

(二)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央企建设中的关键作用,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要加大全员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员法治观念,形成全员信仰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夯实经营生产的法治基础,让企业经营生产活动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要培育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法治央企建设,首先要建设好法治工作队伍,要培育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企业、忠于法律的专业队伍,既能处理国内法律事务,也有能力处理涉外法律事务。

(五)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加上适当借鉴开展依法治企。“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在具体实践中探索适合自身的企业法治路径,同时学习借鉴世界优秀企业的法治建设经验成果,认真鉴别、合理吸收;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

(六)要制定和持续完善与企业经营生产需求相适应的制度。“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让制度在企业内部真正行之有效,树立制度的威信,奖罚有据皆依制度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三、 沪东中华积极践行依法治企护航发展

沪东中华以建设法治工作体系为总抓手,围绕公司“十四五”规划,围绕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坚持健全公司党委领导下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体系,坚持深化制度建设,坚持推进合规管理,坚持推动全员普法,坚持培育法治工作队伍,以集团公司“深化融合、完善体系、规范运作、引领发展”十六字工作方针为引领,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成“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先进造船企业,为沪东中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坚持健全公司党委领导下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体系。公司党委书记担任公司法治建设委员会(合规委员会)主任,公司党委定期专题学法、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公司、各部门及各投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责任担起来”,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以公司法治建设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和公司兼职法务员(合规官)季度例会为主要平台,研究和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制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坚持深化制度建设。高度重视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地位,提升董事会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涉法决策事项的事前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重大风险评估程序;强化对规章制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结构清晰、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有效协同的制度体系框架;做实规章制度“立改废”计划,定期开展规章制度梳理;“法与时转则治”,根据制度落实情况和公司实际需求及时修订管理规范,增强制度的实效性;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定期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坚持法治,严格依照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程序要求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三)坚持推进合规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及五家试点单位合规管理工作的经验,继续完善公司各部门业务领域的合规管理规范,作为集团公司下发重点业务领域合规管理规范的有益补充;通过兼职合规官以及季度例会形式,发挥法务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同时强化业务部门、经营单位和项目一线主体责任;形成公司诚信合规手册,开展各种形式的合规培训,组织全员合规考试和合规承诺;开展与公司经营相关涉外法律的学习和研究。

(四)坚持推动全员普法。坚持把全员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制定并落实公司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尤其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加强中层干部法治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培养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的精神、尊重法律权威的精神、权利与义务对称的精神、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全员共同参与,需要全员法治观念增强,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树立法律权威,让全员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全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

(五)坚持培育法治工作队伍。继续按照国资委和集团公司要求,维持独立一级的法务管理机构设置,充实专业力量,配备与公司规划和生产经营需求相适应的法治工作队伍;加强队伍建设,拓宽法务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法治队伍年轻骨干人才的选育用留机制,采取有效激励方式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及时选拔政治合格、业绩突出、有干劲、有思路的年轻法治人才到法律领导岗位,承担更重要的工作。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常荣华

编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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