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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厦门市委会建议:

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 亟待政府社会家庭协力推进

2022年08月22日 09:47  |  作者:照宁 李明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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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照宁 通讯员 李明辉

让儿童更好地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心愿。此前,我国城乡建设、发展面向儿童的服务供给、设施配备、空间规划等相对欠缺,如何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给孩子应有的关怀与温暖?这引起了民进厦门市委会的关注和思考。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儿童人口大国,0-17周岁未成年人约有2.98亿。在经济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少年儿童面对的成长环境日趋复杂多样,贯彻“儿童友好城市理念”,应将农村、乡镇、特殊儿童群体纳入这一体系,在城乡社会治理层面发力。

民进厦门市委会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还有不少问题亟待政府、社会及家庭的协力推进。如在儿童公共服务政策指导和规划方面,对农村及乡镇地区、流动性较强的城市外来工子女及留守儿童群体相对薄弱;乡村地区儿童文体服务供给、儿童课外实践及教育方面,与城镇存在较大差距;法制层面,在“儿童权利保障”与“儿童发展环境”友好性方面,乡村地区及外来工子女、留守儿童群体也是薄弱地带,儿童权利保障的普法、宣传还有所欠缺等。

对此,民进厦门市委会建议,在政策制定上,从城乡发展现状和儿童的成长需求实际出发,打造城乡一体的儿童公共服务生态系统,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社会力量进入乡村特殊儿童群体的母婴健康、普惠托育、教育服务等领域,并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监管制度;鼓励设立非营利性质的“少年儿童公益服务中心”,建立城乡间、城市儿童和边缘儿童群体间的良性互动;利用互联网突破时空限制,将先进的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引入欠发达地区的儿童早期发展、儿童兴趣教育领域。

城市规划中应纳入“外来工子女”和流动儿童群体发展预案,民进厦门市委会提出,完善欠发达地区儿童和特殊儿童群体“关爱”“帮扶”“交流”渠道,促进全体儿童基础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均衡发展;发展乡村自然教育,加强乡村儿童活动空间景观的规划设计;应降低城市教育资源对流动儿童的门槛,使得流动儿童可以融入正规教育。

民进厦门市委会认为,应设立专项基金,动员社会力量,多角度、多层次地致力于乡村、特殊儿童群体发展环境的改善。在政府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中,优先考虑乡村、特殊儿童群体在公共事业规划、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保障方面的地位,致力于城乡儿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通过政策帮扶和社会团体、民间公益组织、保险机构的介入,搭建起乡村、特殊儿童群体的关爱帮扶渠道;在法治层面,应加大校园霸凌、暴力的惩处力度,早发现、早处理,以保障儿童权利。


编辑:朱建华

关键词:儿童 群体 乡村 构建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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