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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技力量的竞争跨入治理制度的竞争

政协委员参与上海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立法协商

2022年09月30日 10:54  |  作者:顾晓红 记者 顾意亮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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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将是全国首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突飞猛进,智能机器人与人的关系的调整与规制已经不再科幻。”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贵认为,《条例》的出台,也意味着上海在人工智能领域已经从科技力量的竞争,跨入了治理制度的竞争。

人工智能是事关未来竞争力的“硬科技”,是上海重点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近年来,上海人工智能产业规模从2018年1340亿元提升到3056亿元,产业人才从2018年10万提升到23万。高性能云端训练芯片等24块“智能芯”流片量产,亚洲最大AI算力中心启动运营,全球首款AI研发乳腺癌新药进入临床等,创新策源不断取得新突破。

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条例》根据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特点和上海实际,立足于促进法的基本定位,注重创新性和引领性,将采取各种激励措施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司法局就《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协征求意见建议。委员们通过“政协直通车”等履职平台参与《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协商,提出意见建议。

“希望建立人工智能产品和应用的智能化水平评价机制和社会综合影响的评估机制,规范市场有序竞争,促进人工智能深度应用与持续创新。”委员们认为,应增加伦理规范原则,以及保护隐私权、规范人工智能行为等内容,且不应鼓励技术先进但社会影响负面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在成效评价内容中增加社会综合影响评估相关条文。《条例》明确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相关行为底线、伦理规范,明确相关主体开展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增强伦理意识,保障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安全发展。

委员们建议,进一步明确“上海市推动长三角区域人工智能产业链协同互补、整体应用示范和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加快形成长三角人工智能产业融合生态”。《条例》对人工智能企业集聚概念予以明确,强化推动人工智能产业整体创新突破,包括突出人工智能软硬一体化生态建设,加强龙头企业、创业企业培育,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如何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委员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委员们建议增加“法律服务机构”,以进一步提升专利联盟在相关法律方面的专业性。《条例》明确加强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鼓励跨学科交叉领域研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人工智能领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等。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市有关部门可以就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轻微违法行为等制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允许试错,也将使科学家在该领域的探索更加大胆,激发创新活力。

人工智能的应用迅猛且广泛。委员们建议,在政府职责中加入“市人民政府保障劳动者权益,同步研究岗位被替代所引发的社会风险,提供失业补贴等资金支持”相关条款。对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围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城市生活品质和现代化管理能力,人工智能在经济、生活、城市治理等领域规模化应用的导引。

未来已来,无论是实施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人工智能上海高地,保障要素流通、技术创新、产业引领与应用落地,还是强化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又或者是推动人工智能与城市经济、生活、治理数字化转型深度融合,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在委员们看来,此次通过的这部立法涵盖方方面面,必将为上海人工智能发展提供持久有力的保障。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9月30日   第 05 版)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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