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聚焦 时政 动态 原创 国际 热点

首页>要闻>原创

生态环境部等18家单位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2022年11月03日 21:5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11月3日电(记者 王菡娟)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日前生态环境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介绍,《意见》提出问题导向、明责尽责、权责一致、谁审批谁负责、依法依规、奖惩并重的工作原则,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牵头部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督办、加强督察问责和正向激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保障等七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作出规定。在中央层面,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三定”规定和责任清单确定的相关职责,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明确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在地方层面,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地有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梳理确定生态环境保护各具体事项的牵头部门并向社会公开。通过梳理细化,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项落细落小、落到具体责任牵头部门,切实做到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能力有保障。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工作协调和统筹衔接,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为新时代新征程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张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