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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对话”是教育教学发生的基本规律

2022年11月23日 16:28  |  作者:王世元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合作对话”式教育,是指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学习资料、学生与仪器、学生与环境、学生与自身等建立在“合作”基础上形成的“成长共同体”,采取“对话”的方式,就某个(类)问题进行探讨或内省,以此建立共同体成员的认知体系和价值体系,也包括对学习资料、环境修订与改造等。

显然,“合作对话”是一个“成长共同体”,它是由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资料(包括仪器环境等)要素构成。“三类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合作”而不是“对抗”。“合作”目标,指向受教育者的成长。教育者可能是教师、学生,也可能是学习资料、学习环境,还有可能是自己。

由此,教育者不一定是人们认为的教师,也可能是“物”“某事件”或受教育者自身。一旦是“物”或“某事件”,转变为教育者的角色;或者说,学习资料充当了教育者的角色,“教育者”和“学习资料”两个要素就“合二为一”。当教育者为受教育者自身时,就是受教育者自身的反思、内省。

由此不难发现,教育者、教育资料两个要素的确立,取决于受教育者。进一步说,受教育者可以决定谁是教育者,谁是学习资料,并处在能动的核心位置。只有受教育者不断地应用已有的知识工具与教育者、教育资料对话,才能实现自身的成长,即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建构。否则,任何外在的力量,无论提供多么丰富有趣的学习资料,充足的学习时间,只要没有受教育者参与的“对话”,真实的教育都不会发生。

传统教学,或现代教学,由于缺少建立“合作成长共同体”的意识,没有明晰教育发生的基本规律——“合作对话”,更由于传统的师生关系文化,受教育者习惯于在教育者“压迫”下被动地“对话”。当然,尽管如此,教育依然能够发生。因为不论受教育者主动对话,还是被动对话,只要对话真正发生,哪怕受教育者极不情愿地对话,教育也能发生,只是教育发生的深度、广度不同。

由于不同教师和学生构成不同程度的“成长共同体”,则有不同程度的教育发生。优秀教师除与学生构成较好的成长共同体外,还能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料,并能较好地唤醒学生积极主动地与教师、学生、资料对话。

依此考察:“小组合作学习”“探究式学习”“项目学习”“先学后教”“导学案”等模式,其本质上,也是追求受教育者与他人、与资料主动对话。这种对话,由教育者施加外力,让受教育者被动完成,从而实现受教育者由外而内知识、能力与态度、情感、价值观的建构。

“合作对话”教育教学范式,完全建立在“成长共同体”基础上,通过“对话”,唤醒受教育者强烈的对话愿望,主动与教师、学生、资料和自身对话,实现受教育者由内而外的知识、能力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建构。

正是基于此,笔者认为,“合作对话”存在于所有教育教学范式中,只要教育发生就有“合作对话”。

(作者系北京市朝阳区委教工委副书记,“理想教育文化”课题负责人)

编辑:位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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