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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中国式商量”故事|协商于决策之前,深圳市政协以立法协商破题

2022年12月05日 11:20 | 作者:周元春 | 来源:深圳特区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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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深圳政协创建立法协商地方标准”获评2021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成为深圳市政协履职的一个靓丽品牌。这是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的高光时刻,而这一高光时刻背后是深圳政协人6年来在立法协商工作上的辛勤耕耘。

11月30日,由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人民政协报社指导,人民政协网主办,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正能量网络传播专项基金资助支持的“讲好‘中国式商量’故事”网络主题采访活动走进深圳市政协,探寻深圳立法协商工作背后的故事。

深圳是一座因法而生的城市,也是全国地方立法最多的城市,是法治建设的“探路先锋”。

2016年,在中共深圳市委领导下,深圳市政协在全国率先开展立法协商。按照中共深圳市委要求,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和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及重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出台或颁布之前,按程序在深圳市政协开展民主协商提出协商建议,供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参考。

“立法协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开展中国特色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有益探索和成功案例,为政协如何‘协商于决策之前’找到了很好的切入点。”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专职副主任江水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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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专职副主任江水  李纯 摄

据统计,6年来,深圳市政协就深圳市人大立法计划、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及食品安全、养老等事关深圳改革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10余部重要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开展协商,共召开各类座谈会120余场,征求意见上万人次,向市委报送立法协商建议报告22份,提出建议269条,采纳率超过80%,为提高深圳立法质量和效率、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出了积极贡献。

总结6年来的立法协商工作,江水介绍说,深圳市政协的立法协商探索丰富了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进一步夯实了立法民意基础;发挥了政协人才的专业优势,有效提高了立法质量;发挥了政协组织的特色优势,有效避免了部门立法倾向。他举例说,市政协2019年在《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稿)》的立法协商建议中提出,申请报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规定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这一条件与行业现状不符,不仅将大幅清退现有驾驶员、削弱深圳市网约车服务行业活力,同时也疑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符。随后这一建议被采纳。被采纳的建议不仅仅这一条,而这样的立法协商意见被“听见”、被采纳,可以有效避免了立法部门为便于管理等原因设置立法条款,保障了立法的客观公正性。

“立法本质是一个各方面利益平衡博弈、最终达成共识的过程,以实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群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效统一。立法协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式商量’很好的体现。”江水说。

在实践基础上,深圳市政协致力于立法协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2021年着手制定《政协深圳市委员会立法协商工作规则》,编制深圳地方标准《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2021年12月15日,《规则》以深圳市政协文件颁布实施。2022年1月1日,“地方标准”正式实施,开全国先河。《规则》和“地方标准”的出台,有力推动了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提升了立法协商工作总体质量和效率,并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立法协商经验,彰显了先行示范的责任担当。

2022年8月,深圳市委出台的《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首次提出把“健全立法协商机制”作为法治深圳建设的主要内容,从顶层设计上对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作出安排,为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编辑:马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