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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会员建议普及实名制购买烟花,做到产品监管可追溯

2023年02月02日 20:07  |  作者:付振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2月2日电(记者 付振强)传统佳节多,百节年为首。春节作为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庆,尤其在传统的农耕社会时期燃放烟花鞭炮,对于中华民族有着特殊的含义。但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各地一段时间更为普遍的做法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梳理近期的媒体报道中可发现,随着群众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声增多,目前已有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日前,民建会员侯惠荣、吴蔚、郭晓东、张驰、梁广、者希之、彭黎黎联合撰写建议《用烟花经济促进内外循环并增加民众的幸福感》。建议认为,此前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造成大量的燃烧污染(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细颗粒物(PM2.5)物的排放)和噪声污染(鞭炮的噪声高达135分贝,会损害听力和心血管系统)使空气质量转差。同时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对患有心脏病的中老年人极易受到惊吓导致严重的后果。此外除夕至正月初五这段时间的燃放烟花爆竹有巨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等危险。从2005年北京市政府在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同时,有条件放宽燃放限制,调整禁放区缩小到五环内,全市市民严格遵守,积极配合,通过有效疏导使人们在安全的环境的同时享受民俗乐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烟花爆竹是会带来一定的危险和负面影响,但这绝不是摒弃的理由。”

对于如何更科学、更有效地恢复春节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燃放烟花鞭炮,保证燃放安全和公共安全,建议认为各级政府应统筹策划、统一组织定点燃放。由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医院、街道等有关部门开展科学评估,综合考虑气候环境条件、大气环保容量、楼宇外立面易燃安全、听取群众意见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限放规定。在政府有效指导下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元宵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安全燃放,避免“禁放”一刀切。

对烟花爆竹的整个产业链如何做到严格监管和执法?建议认为,应从生产源头确保产品质量,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同时强化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黑作坊,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诉,防范风险;强化市场监管秩序,落实人员管理,以“零容忍、全覆盖、严格执法”的执法措施,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对于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限制。

建议还提到,烟花产品要做到特许经营,普及实名制购买,让产品可追溯。加强烟花流向的信息化管理工作,通过设立特许专营店或颁发许可证的方法,让群众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规商品,提倡实名制购买,避免少量人员购买大量烟花爆竹的行为,从而保证燃放安全和商品溯源。

“还要多种宣传途径,加强燃放指导,减少隐患发生。”建议认为,相关部门要引导群众不参与、不购买非法烟花爆竹制品,合规燃放,文明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允许在划定安全的燃放区域内,在允许的时间段内有条件有秩序的燃放。燃放时远离通行道路和重要设施,避开易燃物品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从而降低各种风险。

“春节之所以能让更多人喜欢接受,就在于它具有自信亲和、崇尚共生的特质,为各国人民带去春的祝福和温暖,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烟花爆竹作为一项传统“年味”的活动,群众用燃放烟花来庆祝疫情结束,象征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待。”建议认为,在春节期间适当恢复燃放烟花,既可兼顾民俗传承与环保的安全,又能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层面的需求。(完)

编辑:付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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