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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工业社会背景下推动我国新媒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2023年05月12日 15:15  |  作者:林磊 冯应谦  |  来源:中国文化报 分享到: 
当前,我国正处于后工业社会转型期,出现大量的新媒体产业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和劳动状况的良性发展,需要出台相关的新兴产业鼓励政策和新兴职业劳动合同规范,以促进新媒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近些年,随着我国的互联网技术持续发展,诸多传统的文化艺术和媒介产业搭载着互联网的特性,形成了以互联网为背景的新媒体文艺产业。这种新媒体文艺产业带来的不仅是媒介载体的更新,而且构建了文艺创作和生产的新形态,改变了我国经济消费和经济劳动的形式。所谓的产消者现象——即大众既是文艺内容消费者又是文艺内容的生产者——越来越盛行,如网络作家、短视频主播等,都是在互联网新媒体产业中诞生的新兴职业。新的产业和新的职业的大量诞生,一方面揭示着我国的社会转型,另一方面也启发着相应的国家政策和保障机制需要及时更新,以便更好地迎接机遇、激活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国正在由传统工业社会

转向后工业社会

传统的工业社会指的是商品生产社会,在这种传统工业社会中,制造业是重心,机器是生产资料,人在其中充当着半熟练工的角色,没有任何主体性可言。各个产业通过更大的规模、更低的开销来谋取利润,获取劳动的剩余价值。在这时,经济增长的驱动力是资本和劳动力。因为专门的生产机器需要由资本投入大量资金建造,而劳动力则是生产流水线上的螺丝钉,他们反复做着相同的工作,没有个性和独立性可言。但是,在后工业社会中,出现了大量的新兴产业,这些产业大多以服务、知识、信息为中心。它们生产所需的原始材料不再是实体的物质材料,而是被人文资源、社会价值等取代。各个产业之间竞争的本质也不再是低廉的劳动成本和销售利润,而是创意、质量,以及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在这时,经济驱动力往往是创意、知识和社会合作。

当前,我国就处于从传统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型的时期。传统的工厂和实体工业生产依然存在,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新兴的数字产业平台。例如,以网络为载体的网络文学创作平台和以短视频、图像媒介为载体的直播、短视频创作平台。这些新的数字创作平台与传统的工业相比,生产的重点不再是实体产品,而是信息、知识、创意的交流。这些数字平台不仅转变了文艺创作的手段,而且使得大量的平民百姓也可以参与到文艺创作中,从而将文艺创作变成一种信息创意的生产劳动。这种创意生产,一方面激发平民百姓将日常生活的智慧和各行各业的专业技能转换成知识、创意,发布到网络中进行交流和传播,另一方面促使人们的消费模式由实体物质转变成为对情感的、精神的消费。这是我国经济转型、整体国民消费水平和文化精神需求提升的体现。

后工业社会中新媒体经济的优势

马克思曾提到,传统劳动形式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占用了他们的私人空间和时间。然而,现在以创意、知识为主的新兴产业则体现出了一定的自由。劳动者不受固定的工作时间的限制,并且他们拥有弹性的工作条件,可以不在办公室,而是选择在家,或者在旅途之中工作。除此之外,创意可以繁殖自主权以及选择权,这使得劳动者感觉到自己充满能量、舒适,一切都在他们自己的掌控之中。正因如此,在后工业社会的新媒体经济产业中,工作并不会像传统工业中的劳动那样,让劳动者感觉到主体的缺失,相反,会使得个体将他们的身份认同为内容的独立生产者,并且成为整体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以网络作家这一新兴职业群体为例,我们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研究数据发现:一、他们的心理满足远高于物质满足;二、他们认为新兴的网络平台相对传统的平台而言,产生的效益和分成机制更加透明、公平;三、他们有较强的主体意识,是劳动成果的主人翁,对知识产权十分重视;四、80%的网络作家是兼职作家,在日常生活中有其他的基础收入来源,网文创作是一种自我价值增值的附加劳动。

当下,大部分的新媒体产业和新兴职业(直播、短视频作者)都具有与网文创作类似的特征:这些新型工作的前提均是以兼职为主,在固有的工作之外进行自我增值。这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技术的赋权,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生产和传播工具变得越来越容易获取。劳动者不再需要花重金购买生产设备或倚赖资方提供生产设备也能够进行便捷的生产活动。尤其是对于信息、创意和知识的生产,通过电脑、手机、网络、App等工具即可完成。它为人们开放了更多灵活就业的空间,也为传统行业的工作者提供了更多游离于全职与兼职之间、进行更多元的自主选择和自我展示的机会,这恰恰是后工业社会的发展所呈现出的进步性所在。劳动者一个人便能够完成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工作,他们不再是传统工业流水线中的一颗螺丝钉,而是成为劳动成果的主人。正因如此,他们对自己的劳动行为以及自己与劳动成果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情感连接和认知。这一切因素让他们与资本雇主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巨大转变,甚至应该说,他们和资本平台方之间已经不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相反,是资本平台需要讨好和服务于这些稳定性欠佳的兼职劳动人才,这恰恰为实现马克思所说的共产理想提供了潜在的条件。

关于促进新媒体经济产业

健康发展的建议

尽管新媒体平台为大众提供了更加便利的生产方式,但是,对新媒体平台来说,它们企图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窃取创意果实的野心并没有改变。例如,网络文学平台的资方试图通过不平等的劳动合同来侵占网络作者的知识产权;试图通过低廉的价格骗取作品的知识产权,随后将这些创意作品变卖给其他产业,从而再生产出翻倍的价值增值。但作为创意的源头生产者,作者往往得不到价值翻倍后所产生的巨额收益。这一不平等合约的企图很快就被网文作者发现,并且实施了集体抗议和罢工。平台与创作者之间的合作产生了间隙,不利于新兴产业可持续的经济发展。

因此,为了促进数字经济更健康发展,确保数字平台和新兴职业劳动者之间利益平衡,应该及时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监督和保障。

首先,要促进数字平台和高新技术公司百花齐放、良性竞争。应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信息创意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百花齐放、良性竞争。需划拨专项基金扶持小型的数字网络科技公司发展创业。鼓励互联网公司为创意、知识的生产和传播创造更多便捷的媒介平台,打破互联网资本巨头的垄断局面。在非垄断的前提下,不同的资方之间也存在着竞争关系,它们需要创造出更加便捷和有利于大众文化经济生产的产品,争相提供令人愉悦和满意的使用平台,从而吸引广大兼职劳动者和创意人才与它们进行合作。这样的竞争一方面可以避免资本巨头一家独大,另一方面可以增加民众业余劳动的选择和灵活就业的岗位,为大众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选择机会。

其次,要利用AI智能简化生产门槛。要更加关注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尤其是出台政策鼓励研发能够将专业技能通过AI智能方式简化为大众均可操作的便利软件,从而降低专业生产工具的使用门槛,促进大众更广泛地参与到多样的创意产业中。鼓励大众发挥业余爱好,跨越行业壁垒,发挥无限创意,参与到更多表达自我和灵活就业的活动中去。将智慧转换为新媒体内容,乐于将自己所知的专业知识或生活技巧进行分享与交流,促使具有乐趣的业余创意分享变为富有价值的经济活动,不仅能够更好地记录和传播我国民间的文化智慧,而且能够寓生产于乐,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发展。

再次,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障机制,鼓励民众灵活就业与创业。当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青年投身到新媒体产业的创意生产中。但是,由于目前这个新兴产业和职业还处于萌芽阶段,它的不稳定性和风险还不十分明显。平台和大众创作者之间往往没有签订合理有效的合同,双方的权益问题模糊,知识产权得不到保障。因此,人们在使用和利用新媒体进行创意生产时,还有所顾虑,无法完全放开手脚。为了促进新媒体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让互联网平台和大众创作者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效益,国家应承担起监督的作用,建立规范,建立新媒体产业和新兴职业的劳动合同模板和福利机制。以知识财产权授权模式为基础,提供合作的多类别合同,由大众创作者自主选择和确认,并基于不同授权模式,合理约定相应收益比例,特别明确原始作者始终拥有IP改编版权收益,收益分配可根据作者参与程度、开发周期等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商议。如此约定,有利于创意生产者持续稳定地进行优质内容输出,同时也有利于降低新媒体平台在IP运营和后期开发中的潜在风险。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中国数字新媒体艺术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冯应谦系课题首席专家。)


编辑:陈姝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