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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理标志产品引领土特产产业集群发展

2023年12月05日 09:33  |  作者:张合成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今年上半年,笔者随全国政协重点提案调研组考察了桂林米粉、永福罗汉果、阳朔金橘、桂林西瓜霜、柳州螺蛳粉、云南白药、下关沱茶、宾川柑橘、宾川葡萄等九个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产品,深度访问了生产产地、生产农户、加工企业、流通服务商铺及相关专业协会。总体感觉是,我国地标产品丰富,科技含量较高,地标产业对农民增收贡献突出,土特产产业集群发展潜力巨大。

调研中听到不少好的意见建议:一是企业、农户希望更多地了解地标保护功能作用和边界,同时他们对商标、品牌、原产地保护的异同性不够了解,对国家的质量认证体系及食品和农产品安全认证体系的关系也不甚了解,担心侵权追责的成本太高。二是基层政府认为标志性产品数量太少发展太慢,地理标志的经济文化价值应更多挖掘,基层政府推进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依据、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参照范例尚不足。三是一些专家觉得地标产品质量特征底数不清,地理标志的指标不精准,相关特征信息应向生产者和消费者更透明,相关标准规范、发展规划需要高度统一,司法保护的法律依据尚不充分。四是相关主管部门(知识产权、农业农村、工信、商务、文旅)呼吁提高保护监管和协同推进力度,从初期的各显其能,到当前的各自为战,尽快转变为统分有序、齐抓共管。

据农业农村部数据,2019年实施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保护883个产品,年产值超过5000亿元,单个产品平均年产值超过6亿元。每个产品均有1个以上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主导企业,平均带动13家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累计带动1400万户农户增收约490亿元。地理标志农产品助力和美宜居乡村建设,累计支持149个国家级贫困县、4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

一个产品贴上了特定的地理标志,就和特定的地理和人文因素联系起来,就是该产品质量和品质最有力的证明,从而使产品具有了其他同类产品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一是能够获得比普通类似产品更高的溢价。二是促进中小农业企业和农户发展。如,安徽省六安市15家授权企业生产具有“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茶叶250吨,产值12亿元,每公斤增值100元,共增值2500万元。三是为脱贫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后发优势。四是凝结生产文化、乡土文化、饮食文化和民族文化,为乡村文化的传承和繁荣提供了经济支持,同时文化繁荣又反哺产业进一步发展,形成良性互促机制。五是依赖农业生态系统自身的营养供给、修复平衡,绿色化、清洁化生产得到有效利用,表现出更好的环境可持续性。

由于仍处于发展初期、探索阶段,需要从三个方面强化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

把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作为土特产产业集群建设的重要抓手。一要科学认识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重大价值。地标农产品具有独特地域、独特生产方式、独特品质和独特历史文化,是发展特色农业的重要资源。由于具有明显的地域限制,生产规模较小,衍生出品种稀缺、品质独特、风味稀有、产量稀少等特征,从而获得高价值的销售溢价。地理标志农产品已经成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二要以简单易懂易用方法科普地理标志农产品知识。让全社会认识到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巨大驱动力,让企业农户等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地理标志对产品价值的巨大彰显作用,让地理标志持有者、使用者和消费者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三要突出发展是第一要务,尽快出台鼓励支持政策。首先,从发展生产、培育价值、挖掘特征、保护权益四个方面,制订顶层设计、出台发展规划、谋划法律法规。其次,结合乡村产业帮扶政策落实,在国家农产品特色优势区开展一批试点示范、实施一批推进工程、建设一批产业园,找准着力点,解析特有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形成独有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再次,在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推广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制度,促进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农业产业链更加完整,农业质量效益以及创新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有效提升。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制度要符合国情农情与产业特色。我国的国情农情极为特殊,小农户占农业农村经营主体的绝大多数并且长期存在,初级农产品论筐装、论堆卖的营销方式也占较大比重,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仍然是主体,农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研发能力弱,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刚刚起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发育尚未完全成熟。一要立足方便小农户,确保农民参与获益。不能简单套用大工业品的生产管理措施来管理小农户生产,要尊重农民、立足农民需求,通过增产增收让农民真正赚到钱。制度办法要程序简单、操作简洁、手续简化,确保就近就便。依托农户所在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办理。二要立足质量安全,确保消费健康。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复杂性、权威性特点。对种质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控制、种植养殖方式、质量安全监测要实施严格监管,监控数据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同步审查,确保地标农产品全程特色品质控制的权威性。三要立足保护绿水青山,确保可持续发展。确保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与农业资源承载力、农业环境容量、产地生态稳定性的日常监测保持一致。大力推广绿色有机种植养殖技术,实现精细化农业耕作,降低资源消耗,减轻环境污染,提高地标农产品质量水平,实现高收益。四要立足保护非遗等制作技艺与文化,确保独特价值得到传承。保护好独特的历史人文因素,是一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具有独特消费价值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传统文脉延续的需要。如手工制作茶,在国际上,目前已经有多个产茶国把“手工茶”作为顶级高品质茶。

地理标志农产品法律设计要立足区域公用属性。世界各国高度关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立法保护。同时各国基于不同的地理环境、历史传统、政治因素、法律制度、贸易需求,建立了各自的保护模式。一些历史文化悠久、地理标志资源丰富的国家(欧洲、东南亚和南美洲)以实施专门法保护为主。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对60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调查,有47个实施专门法保护。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以专门法为主、商标法为辅、反不正当竞争措施为补充的保护制度。

我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制度设计,一要首先保护地标农产品公共属性。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特色和产地密切关联,是地域内共有知识产权,区域内的小农户、小企业都可以生产达到基本生产标准的农产品,以扩大发展空间和增加收益。防止地标产品独家注册,垄断使用。要解决一些地理标志专用权、品种资源库独家垄断等“公权私用”问题。二要重点保护地理标志共同持有人的权益。地理标志的共同持有人为当地的小农户,人数众多。保护共同持有人的利益属于公共管理。一旦发生规模性假冒、侵权、滥用等行为就会对当地农民生计产生很大影响。三要明确区别地标与商标、品牌等边界,实施专门保护。可以把地标与商标、品牌等分开管理,这符合我国的社会实际。四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既防止政出多门、各自为战,也要防止一管就死。“统”要实现领导体制机制标准制度统一有效,做到一个平台、一套程序、一张证书。“分”要实现部门各尽所能、行业分类管理、产业整体推进、服务就近就便,确保审核结果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五要加强国际相关组织的协同发展。加强中欧贸易协定的持续互认与深入协同,扩大世界范围内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市场互动,借助国际相关组织,向世界分享中国富有独特生态与文化价值的“土特产”。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12月05日   第 06 版)

编辑: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