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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落地最重要

2023年12月08日 09:41  |  作者:权忠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政策千万条,落地第一条。为促进各项重大政策举措早落地、见实效,需加快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并落到实处,营造出有利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政策利好持续释放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软环境的重要保障,对于更好发挥政府职能,更好提振发展信心,激励广大企业家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亲清政商关系给政商交往画定了参照线,提供了行为尺,为新时代政商关系的重塑指明了方向。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相关部门、各地区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并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其中不乏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相关内容和举措。今年9月,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释放出以更强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清晰信号。政策利好持续释放,落地见效方显真章。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可以直接打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解决目前所谓的“政府门好进,但事难办”的问题,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有获得感,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落实政策部署仍存在“绊脚石”

亲清政商关系是党政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双方良性互动的结果,是一种正向产出的关系状态。亲清关系不是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的私人亲密关系,而是组织和机构与企业和企业家建立的关怀与被关怀,支持与被支持,提出诉求与解决诉求,共谋经济发展的关系。这个关系搞清楚了,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就会在法治和道德框架范围内,在清廉的基础上敢于为民营企业服务,勇于为民营企业站台。然而,目前仍有少数地方、部门与企业等经营主体之间仍存在“亲而不清”“清而不亲”“不亲不清”等不健康的政商关系,成为落实政策部署的“中梗阻”“绊脚石”。

一方面,“亲而不清”易造成权力资本化、资本权力化等异化现象,如利益输送、寻租和腐败等,严重威胁到中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这属于党中央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严厉打击的事项。

另一方面,“清而不亲”体现出的不担当不作为也使得中央制定的一系列政策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一些领导干部为了树立“清”的形象,产生了“避商”心态,对服务企业选择“不作为”,这一现象亟须进行纠治。但与此同时,也要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一个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环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第二十五条明确提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民营企业家要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因此,要打消党政干部的顾虑,形成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政商良性互动的工作氛围。

让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新形势下,面对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需采取措施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更好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一是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地同企业交往,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全国工商联最近的一份调研报告提到民营企业的四点新期盼:一盼市场准入更加公平,二盼政策落实更加有效,三盼产权保护更加有力,四盼舆论氛围更加友好。民营企业对舆论氛围改善也有更多期待,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持续推动解决。

二是可以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针对不同部门工作特点和分管领域,细化完善不同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的指导细则,列出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既明晰政策边界、突出正向引导,又画出红线底线、强化反向约束,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着眼于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在“敢亲”的基础上健康规范与企业交往,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添薪续力。

三是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主动担当,则需面对风险;大胆探索,就有可能犯错。特别是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在政策制定和衔接上要有效对接,形成政策合力,从而激励党政领导干部鼓足干劲、担当作为。同时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中出于公心、在依法依规和廉洁基础上担当尽责,敢闯敢试、敢抓敢管而出现工作失误或错误的组织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综合分析、妥善处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领导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四是要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评价情况与绩效奖金、干部使用等挂钩,切实提高各地各部门对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提振干部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敢于担当的精气神。

五是要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加大对政商交往行为的日常监督力度,通过加强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形成党政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对发现的不正之风、违纪违法行为严格问责、严肃追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让权力在法律和制度规范内运行。同时要公开问责结果,增加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成本和压力,督促领导干部在政商交往中保持“亲”的本心,守住“清”的本质,推动形成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董事长)

编辑: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