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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发布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高憬宏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钱晓晨、马岩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 任命杨占富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蔡金芳(女)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五、 任命祝二军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六、 任命杜国强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七、 任命逄锦温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八、 任命李静然(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九、 任命何东青(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 任命董保军、司明灯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十一、 任命李晓光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十二、 任命麻锦亮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三、 任命王海峰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十四、 任命刘少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
十五、 任命杜微科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十六、 免去邹雷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七、 免去万永海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十八、 免去方文军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十九、 免去付金联(女)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 免去张树明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一、 免去李明义的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二、 免去罗智勇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三、 任命曹慧敏(女)、徐友仁、贾娟(女)、杨新、李光乾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四、 免去华伟、孔祥华、柯胥宁、刘颖(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