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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和更好履行新时代人民政协职能

2024年05月22日 09:31  |  作者:蓝绍敏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2024年第5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深刻阐释了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系统部署了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是指引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遵循,对于深刻认识和更好履行新时代人民政协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就是要增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担当,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人民政协要牢牢把握“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职能定位,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担负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而共同奋斗。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新境界。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完善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培育协商文化,增强协商能力,提高协商质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行动,把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助力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声音,及时回应人民期待,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内生动力,团结凝聚起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

担起凝聚共识职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做好凝聚共识工作,强调人民政协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要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特别是围绕做好凝聚共识工作,强调人民政协要“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重要阵地也是团结人的阵地、重要平台也是团结人的平台、重要渠道也是团结人的渠道,“三个重要”的核心目标、凝聚共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政治基础,牢记新时代党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筑忠心,宣传党的辉煌成就和宏伟蓝图增信心,厚植党治国理政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聚民心,努力形成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广泛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

做好政协界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由界别组成。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要求“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是一项群众工作,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群众工作,主要对象是界别代表人士及其所联系、所代表的那部分群众。委员联系界别群众,不是为政协组织或委员个人联系,而是为党联系群众,从而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

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就是要助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现政策效果的最大化、最优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促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大局,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深入协商集中议政,强化监督助推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更积极更精准地围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建言资政。

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优势在优化政策制定和落实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习近平总书记讲的这“五个可以”从理论层面阐明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也从实践层面指引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在助力决策更好制定和落实上必须有担当、有作为。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政策制定之前和政策实施之中进行灵活、经常、广泛的协商,使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更符合党和国家战略方向,更贴近人民群众实际需要,同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各方面的共同意志,实现政策效果的最大化、最优化。

扎实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使优化政策制定和落实更加平稳高效。助力优化决策制定和落实,人民政协要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能力水平。通过深化政治协商,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使政策更加符合实际需求和人民意愿;通过开展民主监督,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有助于防止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切实提高政策执行的效果;通过积极参政议政,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吸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着力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贯穿履职全过程,增进民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推动政策平稳高效落实。

不断强化委员责任担当为优化政策制定和落实提供积极助力。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要引导委员发挥专长优势,深入调研、广泛协商和积极建言,为政策制定提供多角度的视野和多元化的思考。要引导委员提高协商能力,准确把握政协履职方式方法,树立协商理念,遵守协商规则,培育专业的协商能力和协商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认识能力,全面增强履职本领。要引导委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将政策的意图和效果传达给社会各界,增进民众对政策的理解和信任。广泛收集和反映群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促进政策不断完善,助力形成推动政策落实的强大合力,提高政策的社会效果。

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就是要助力党委政府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增进人民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抓住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做好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增进人民福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人民政协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优势作用,助力党委政府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牢记“为民”宗旨。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是政协必须始终遵循的履职理念。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重要追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到政协的具体工作中去;要把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作为重要责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联系广泛、人才荟萃、专业性强等特点和优势,把宏观议大事与微观办实事结合起来,全力助推党的惠民利民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重要标准,要想群众关心之事,谋群众利益之事,干群众拥护之事,成群众满意之事,不断提升履职为民工作质效。

练好“调研”内功。调查研究能力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人民政协四种能力之一。政协助力党委政府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离不开深入的调查研究。要关注民生领域,积极开展调研,既要迈进群众的门槛,更要走进群众的心坎。要站在群众的视角,做到换位思考、善于设身处地,作为普通群众去看、去听、去想。让调研深下去、实起来,与群众感同身受进而更好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要当好群众的学生,虚心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对不明白的问题、不了解的情况、不知道的办法,在群众中开展履职实践往往会得到有益的启示甚至现成的答案;要直面群众的诉求,做到调研过程中深入群众。群众的批评意见可能很尖锐,反映的矛盾困难可能很复杂,对此不能回避更不能漠视,要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很可能成为调研成果中最有价值的内容,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作出贡献。

用好“商量”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要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商量的实质是协商,有政党、人大、政府、政协、基层、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等多种渠道。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的重要要求,建好机制、搭好平台,让各界群众、党政部门和相关方面在这个平台上深入、真诚、理性地商量,反映诉求、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助力党委政府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作者蓝绍敏系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政协主席) 


编辑: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