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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会员集中就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建言:

“十连增”之后端牢饭碗仍需补齐短板

完善补偿机制,保障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权益;加快完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标准体系,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

2014年04月14日 09:54 | 作者:廉维亮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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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点提示:
  ●我国现行政策规定:粮食风险基金实行分级负担,中央负担60%,地方负担40%。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中央政府完全有能力而且应该承担粮食风险基金的更大比例。
  ●国家应在重视数量供给的同时尤其要注重粮食生产质量安全。加快完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标准体系,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
  本报讯(记者廉维亮)2013年我国粮食总产量突破6亿吨,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十连增”,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也为全面深化改革夯实了基础。然而,粮食结构性短缺与区域性供求矛盾依然存在,粮食生产基础依旧脆弱,种粮农民的收益仍较低。
  近日,民建会员集中就持续保障未来粮食安全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呼吁国家继续为“端牢饭碗”给予更多政策扶持和引导。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粮食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然而,现实的困境是粮食主产区在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自身却陷入了‘种粮越多,收入越低’、‘种粮大县,财政小县’的怪圈,主产区与主销区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日渐扩大。”民建会员李琳认为国家应完善补偿机制,保障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权益。
  李琳提出,随着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形势变化,我国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应有所调整,特别是应调整粮食风险基金筹措比例。“我国现行政策规定:粮食风险基金实行分级负担,中央负担60%,地方负担40%。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中央政府完全有能力而且应该承担粮食风险基金的更大比例。”同时,应加快构建政策性粮食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建立粮食安全补偿基金,完善产粮大县的地方财政扶持制度,健全粮食补贴机制,重点增加对“核心粮农”的补贴,使直接补贴资金真正补给生产大户和规模化生产者并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和农资价格上涨情况动态调整补贴标准。
  在自上而下完善扶持政策的同时,李琳还提出应完善横向补偿机制,在粮食主销区建立商品粮调入专项补偿基金。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粮食主销区可按照调入粮食的数量准备一定的粮食调入补偿基金,通过调入粮食加价的办法,补偿粮食主产区因粮食生产而造成的财政损失。
  民建会员邓峰认为,目前我国粮食结构性短缺与区域性粮食供求矛盾日渐突出,国外竞争压力显著增加;与此同时,粮食生产基础依旧脆弱,水地资源约束明显,保障未来的粮食安全将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
  邓峰提出,国家应在重视数量供给的同时尤其要注重粮食生产质量安全。加快完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标准体系,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全面建立农产品和食品全供应链管理机制,加强生产源头治理,全面建立质量问题可追溯的农产品和食品全程监管制度。
  此外,邓峰还建议改革目前的粮食安全储备体制,提高储备效率。“要继续优化中央和地方粮食储备布局,改善储备粮的品种结构,加强储备粮调控粮食市场能力;支持企业粮食储备,对粮食储备企业给予信贷、税收方面优惠;鼓励农民粮食储备,对于粮食储备大户给予粮食科学收储技术支持以及其他政策优惠;实行国家储备粮的数量与运作方式的透明化,从而有效地指导粮食生产、储备和销售。”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粮食 安全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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