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桂泉
中国的民营油企是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政策导向的变化,而产生、发展和变化的。按照政策导向和市场特点,把油品市场及民营油企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2年-1998年,即市场多元化初始阶段。 能源行业作为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特殊行业,历来受到各国政府的严格控制,在我国,相对于其他行业,能源行业的改革起步较晚,1992年前基本没有民营油企,1992年后,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各地政府对民营企业进入能源领域的控制开始松动,从办加油站、小额油品贸易、小炼厂开始,民营油企逐渐进入能源行业,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油品市场多元化开始形成。 这一阶段,国有石油公司处于分拆转型过程中,多元化市场尚不成熟,民营油企的数量有限,市场处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换之中,民营油企的利润颇为丰厚。 第二阶段 1999年-2004年,市场多元化形成阶段。 1998年7月27日,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完成重组,形成南北分区的市场格局。之后,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发办﹝1999﹞38号文件,即《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2001年9月,又下发了国办发72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和经贸委﹝2001﹞543号文件,即《关于严格控制新建加油站的通知》,《通知》规定各地区新建加油站,必须统一由两大集团全资或控股。 这一阶段呈现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两大集团境外上市,外资通过参股合作的方式进入中国石油市场,并在广东、福建、江苏、浙江合建2900个加油站。 二是民营油企快速发展壮大,出现了抢购抢建加油站的热潮,同时,行业整顿又使得一部分民营油企退出。 三是两大集团完成市场销售网络布局,油源集中度提高,非国有民营油企油源趋紧。 第三阶段 2005年至今,市场主体分化阶段。 2004年12月商务部先后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12月又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这一阶段呈现出四个特征。 一是石油市场管理法制化程度提高,进入石油行业的门槛提高,民营油企的合规成本增大。 二是市场主流和非主流分化加剧,主流国有企业市场垄断全方位增强,非主流民营油企的弱势地位突显,被市场挤出的效应增大。 三是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节节攀升,加之油品市场零售价的刚性,以及油源的高度垄断,民营油企既要争取油源以维持生存,又要承受高成本的风险转嫁。 四是民营油企的小资本、小规模、低起点等先天不足的缺陷,在政策导向和市场垄断的挤压下暴露无遗。 目前,集中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民营油企的市场占有率不足10%,而且还在不断萎缩;另一方面,油源紧缺,价格倒挂(国际油价和国内油价倒挂,批发与零售倒挂),成本提高,利润下降,民营油企不同程度地面临生存问题。
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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