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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际和谐: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显著特点

2007-11-21 09:04:15

  近日,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发布了《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主要特征和基本内容,这是我国首次就政党制度发表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白皮书概括了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党合作积累的主要经验,介绍了我国多党合作的优势特点,以及民主党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作为参政党所发挥的作用。白皮书的发表,有助于增强国内外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认识和了解。为了便于读者学习和了解白皮书的主要内容,本报将陆续刊登有关专家学者的理论文章,以飨读者。 ——编者语
  党际和谐是各政党之间的良性互动与有效合作,是基于长期合作的一种相对稳定与不断优化的关系模式,是差异与共识、多元与一元、自由与权威、发展与稳定、活力与秩序的张力与平衡。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是团结合作与互相监督的关系。和谐是这种关系的本质,党际和谐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
  从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关系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促进和谐与发展的历史。各政党求同存异、亲密合作、共同发展,一直处于良好的互动之中。虽然在发展过程中伴随着曲折与失误,但和谐发展始终是我国党际关系的主流。在民主革命时期,政党合作就成为一种经常性的历史现象。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抗日救亡、争取民主的过程中风雨同舟,结成了生死相依、亲密合作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原则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合作型政党关系进一步巩固。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之后,在深刻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国处理党际关系的准则进一步发展,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多党合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使党际和谐建立在更加稳固和可靠的基础上。
  从现实来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良性互动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的党际关系模式,和谐构成这一模式的本质特征。
  首先,各政党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又保持独立平等的政治地位。我国的多党合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不是多党轮流执政或多党联合执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并在现代化建设中通过自身政治绩效巩固了合法性基础。这种由宪法规定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本身的先进性所决定的,同时还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是维护国家统一、保障社会政治秩序最有效的力量,也是维持党际和谐的政治基础,体现着良好政治生活所必需的权威力量。与此同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赋予的独立平等地位,具有通过合法程序自由表达自己不同政见的广阔空间,生动表现了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为中国政治与社会发展提供的推动力量。
  其次,各政党在共同利益和共同理想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同时又保持着各自的特色,体现了一致性与差异性的统一。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政治共识,共同面临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正是基于这一相同的理想和信念,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几经风雨,久经考验,依然保持着亲密合作的关系,这种合作型政党关系,是党际和谐最深刻的表现。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在中国特殊的国情条件和历史演进中,他们的理论基础、社会基础、性质、纲领、目标、宗旨以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正是这种差异,决定了政党与政权的关系的不同,决定了执政与参政的分野,决定了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这是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成为参政党、各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决定因素。在这种历史形成的党际政治秩序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都保持着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各守其位,各负其责,促进了党际关系的和谐。
  第三,合作型党际关系模式正在不断优化,各政党在和谐中共存,在和谐中发展。中国共产党与八个民主党派不是为选举而存在,也不因选举而改变彼此的地位关系,这种合作型政党关系为党际和谐提供了坚实基础。但和谐是动态的、发展的,执政党与参政党只有遵循共同的党际关系准则并不断促进党际关系模式的优化,才能促进党际关系的进一步和谐。中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文化观念等方面的全面进步已经为党际关系模式不断优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党际关系模式的优化提供了机制保障。随着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多党合作更加富有效率,更能适应时代变化的要求,更能体现人民民主,这种充满活力的政党结构为各个政党在和谐中共存、在和谐中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动力,党际关系正在不断走向和谐与发展的新天地。
  从政党制度的比较看,党际和谐更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点。在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中,政党存在的目的都是为了争夺对国家政权的控制,因而各政党之间天生是一种竞争关系。在这种竞争关系中,各政党围绕议会选票或者总统选举展开激烈竞争。选举结果分晓之后,政党间形成新的政治关系,既执政与在野的关系。由于政党利益不同,以及代替执政党的渴望,在野党在执政党掌权之后,仍会在议案、内阁人选或重大决策等方面长期与执政党明争暗斗。尽管在多党制下政党之间可能也会出现政党合作的现象,但这种合作也是针对别的利益集团的,是斗争性的,也是权宜性的,一旦政党间利益出现分化和冲突,合作关系就会破裂。虽然西方政党竞争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进行,坚持合法反对原则,并体现出非对抗性特点,因而也能保持着大体的平衡,但其相互倾轧与尔虞我诈的竞争很难说是和谐的。而我国的政党关系刚好与此相反,民主党派不是要取得执政地位,而是在参政党位置上帮助共产党执政掌权,这种执政——参政模式与西方的执政——在野模式有着本质区别。在这种非竞争性政党制度框架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根本利益一致与具体利益差异的利益格局中形成了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互相监督共同进步的关系,其团结合作是全面而持久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与西方国家的党际关系相比,中国的党际关系是各个政党基于共同目标与相互合作而达成的平衡,是求同存异中的平衡,是促进发展与进步的平衡,更体现了和谐的本质。
  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本身看,党际和谐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本质表现。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不仅规定了中国各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执掌政权和参与政权的方式和程序,深刻影响着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成员的政治活动方式,既是促进党际和谐的制度保障,又对党际和谐有着内在要求。也就是说,促进党际和谐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本身所要求、所体现的。事实上,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设计确实以团结、合作、协商、包容克服了西方政党制度无法摆脱的相互倾轧的弊端,把和谐的理念寓于政党关系之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政治协商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中国共产党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等具体的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都体现了执政党与参政党相互依存、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涵义,渗透着促进和谐的基本精神。
  党际和谐是中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点,是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党际和谐不仅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稳固的领导权威与政治秩序,还有利于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社会有序政治参与,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满足社会对自由与民主的渴望。在这种和谐的党际关系之中,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不仅和竞争性政党制度一样体现着对自由与民主的追求,同时还具有超越西方政治制度的“形式民主”而追求“实质民主”的意义。
  (作者王彩玲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

 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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