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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和扶持

2014年04月08日 10:19 |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 王海波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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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解决小生产、大市场的矛盾,推进农产品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农业的效益和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展示了重要作用,是一种符合当前发展阶段水平和需求的组织化方式,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许多农民受益匪浅,但是也存在和面临着不少问题:

  组织型、领导型人才匮乏。不少合作社的组织者,多是凭着一股子热情干起来的,缺乏相应的知识、能力,有的甚至思想境界不够,致使合作社的设立与运行根本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扶持监管缺乏或不到位。一些组织者反映:专业扶植资金被层层扒皮,合作社受益甚微,严重挫伤了农民入社的积极性;不少合作社自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当天就开始无法生存,即便能活下来也举步维艰;发展得较好的多是些“伪农业合作社”;某些基层官员很少关心合作社。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智力投入与支持。合作社具有火车头效应,提高合作社管理者的水平和能力,是一项事半功倍的举措。建议党委和政府部门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如成功的企业家、创业者、先进人物和相关的专家学者等,农业、文化、科技等部门多部门合作,实施一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行动,根据各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分类,分期分批利用1年的时间进行一次系统的培训。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扶植支持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各项支持或扶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运用情况、执行效果搞一次回头看,纠正不正之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树立社会正气,鼓舞百姓士气,推进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环境和氛围。

  建立定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问题进行巡视调研的机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类型多,而且数量巨大,这么多年来,合作社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发生着什么事情,领导们多以为了解了,但从合作社成员,特别是带头人那里获得的反映常常大相径庭。准确的、深入的、符合实际的调查研究是制定好的有效政策和解决问题的前提,中国“三农”如此庞大复杂,建立一种巡视调查研究机制十分必要。

编辑:罗韦

关键词:合作社 农民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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