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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特殊流浪乞讨人员将有专职社工救助

2014年04月15日 14:16 | 作者:舒迪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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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北京市民政局近日发布公告,将面向北京市社会工作事务所购买8个专职社工岗位,专门为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两类特殊受助人员提供心理治疗、社会康复、心理需求评估等救助服务,每个社工岗每年将获得政府资助8万元人民币。

  据统计,北京市每年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有17000多人次,同时每年还要救助5000至6000名精神病流浪患者,这些患者会被送往定点机构接受救助。民政部此前曾下发《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主动救助服务的积极性,引导企事业单位、工商业者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供资金、物品、设施设备和智力支持。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保障受助流浪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合法权益,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面向全市社会工作事务所购买专职社工岗位参与特殊受助人员救助服务项目。

  此次购买的服务项目分为两类,分别服务于受助流浪精神病人和受助流浪智障人员。项目点共有7个,均为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协议委托救助特殊受助人员的医疗或福利机构,分别位于昌平、顺义、通州和平谷。

  此次购买服务岗位的专职社工需常驻托管机构,根据托管机构实际工作情况,针对流浪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医疗和救助需求,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探索建立完善托管机构医疗社工服务机制,为受助人员、家属、医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专业服务。

  对于精神病人的救助服务包括参与受助人员日常入院登记、在院问询、病源追溯、家庭情况核实联系等工作。在救助过程中对病情较稳定的受助人员进行社会、心理需求评估,开展针对性的心理治疗、再社会化训练,帮助受助病人在回归社会后正确处理社会歧视问题、自身生存问题、就业问题、择偶问题等。

  对于智障人员救助服务包括对受助人员日常生活习惯、行为特点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并记录在案。为受助人员提供生活照顾、情绪疏导、职业训练、社会参与、社会康复和社会支持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对于已联系到家属的受助人员,社工们将为其制定出院后社会康复服务计划,协助其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整合社会资源,为受助人员和家属提供社会支持。对返乡人员及家属开展跟踪回访。

  此外,这批社工还将为医务护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精神减压等专业服务,协调托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护送单位、受助人员和家属等多方关系,预防、减少医患矛盾和机构间冲突。

  北京市此次购买的社工岗位根据救助量与服务内容不同,其中两个精神病人托管机构拟购买3个专职社工岗,5个智障人员托管机构各购买1个专职社工岗,总共8个专职社工岗位。每个申报机构可以申报1-2个社工岗,每个社工岗每年资助8万元人民币,在申报项目获审批后,全额拨给项目承接机构。资金预算可包括人员经费、会议费、实证研究费、社会宣传费等,但必须合理合规,符合项目实施计划要求。

  对于通过初审的申报机构,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申报机构资质、项目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提出综合评审意见,于2014年5月确定项目承接单位并在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项目,由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与申报机构签订协议,正式实施。项目承接单位按照项目实施通知书和项目协议要求实施,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

编辑:罗韦

关键词:人员 救助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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