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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花人情系“花朝节” 何水法委员倡导传统节日复苏

2015年03月10日 20:34 | 作者:赵莹莹|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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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讯(记者 赵莹莹) 大地回春,百花待争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何水法今年两会带来的提案就和“花”有关,他建议重新恢复“花朝节”。

  花朝节,俗称“花神节”,是汉族传统节日,一般于农历二月初二、二月十二或二月十五举行,多在我国的东北、华北、华东和中南等地。宋代以前,花朝节多为文人雅士诗画唱和,为春日归燕游堂、桃李争妍助兴。自北宋开始,这一传统节日逐渐扩大到民间各个阶层,每逢这一天,为了纪念百花的生日,人们结伴到郊外游览赏花,称为“踏青”,姑娘们剪五色彩纸粘在花枝上,称为“赏红”。各地还有“装狮花”、“放花神灯”、到花神庙烧香祈福等风俗。

  作为一名注重写生的花鸟画家,何水法对花时花信、四时更替有着较之常人更多的关注和更深的研究。在他看来,四季轮回、花开花落,都被赋予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在教育未能广泛普及的古代,四时节日的庆祝活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彰显及传承人伦教化的作用。

  今时今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得到了很好的延续,然而,“在清明万物萌生之后、秋季累累硕果丰收之前,百花盛放的花朝节,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对此,何水法委员始终有着一份期盼。

  恢复“花朝节”,可行性如何? 何水法告诉记者,杭州民间现已就这一节日进行了较好的尝试。每年4月中旬到5月中旬,西溪湿地都会举办与“花朝节”相关的活动,民众踏春赏花,恢复了花会、庙会、园艺展、民间斗艳、花文化讲堂、花朝美食节、花为媒相亲等一系列传统民俗活动。连续举办4年来,“杭州西溪湿地花朝节”在当地民众与广大外来游客的口口相传中好评颇多。

  在提案中,何水法建议将“花朝节”的日期确定为春之半,即农历二月十五,与秋半的八月十五对应,并将其定为法定假日、举办相应的教育活动,让民众能够充分接触大自然、接近文化艺术。

  “从国家层面恢复‘花朝节’,可以传承节庆背后的优秀民俗文化。”何水法强调,传统节日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当下,我国的传统节日尚未得到足够重视,譬如端午节曾被韩国拿去申遗,国内民众普遍追捧圣诞节、情人节、万圣节等“洋节日”,中国自有的传统节日氛围却在日渐减淡。在这样的背景下,“花朝节”的恢复能够起到带动与引领作用,“让传统节日‘活’起来,使优秀民俗文化得到继承与传播。”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传统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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