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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件提案都能“落地有声”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2014年工作综述

2015年02月27日 13:21 | 作者:谢靓|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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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有几个“第一次”。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建立健全提案等多种协商方式,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提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李克强总理首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提案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将提案办理纳入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推进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制度性文件。俞正声主席多次就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作出指示和批示。主席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首次研究确定重点提案、听取提案督办工作情况汇报。杜青林副主席、张庆黎副主席兼秘书长出席提案交办会,韩启德、罗富和、李海峰、陈元、卢展工、马飚等多位副主席分别带队开展督办调研、出席提案办理协商会、走访承办单位。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驻会副主任首次牵头领办政协办公厅承办的提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政协的高度重视,为提案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14年,全国政协共收到提案6101件,经审查立案5052件,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办复5041件,办复率99.78%。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开展重点提案督办调研6次,召开办理协商会7次,走访提案承办单位4次,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有关调研报告、视察报告、政协信息、重要提案摘报等作出批示43次。然而,这些数字还远远不足以涵盖一年的工作成果,提案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工作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力求让每一件提案“落地有声”,促使大量提案建议转化为政策文件和实实在在的措施,为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改革发展增添了动力。

  重点提案督办件件有实效

  全国政协每年收到提案数以千计,从中遴选重点提案并进行督办是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根据新修订的《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精简了重点提案数量,使重点更为突出,同时凝聚工作合力,提升督办层次,使重点提案督办件件有成果。

  每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都要召开重点提案选题协商会。2014年,根据《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规定增加了一个环节: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一闭幕,提案委员会就将所有立案提案送交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请大家从中推荐重点提案。在推荐基础上,提案委员会召开有提案委员会委员、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部分提案承办单位参加的协商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最终从推荐提案中选出49件全国政协重点提案,经全国政协主席办公会议确定后,采取调研、视察、协商会、重要提案摘报等形式进行督办。这种方式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及政协各专委会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重点提案督办调研是否深入、协商是否充分,会直接影响到督办效果。2014年两会上,民盟中央、农工党中央和部分委员提出了有关促进海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5月,提案委员会主任孙淦带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化解产能过剩,促进海工产业健康发展”重点提案督办调研组奔赴辽宁和江苏两省的葫芦岛、大连、无锡、南通、盐城、镇江等地调研。委员们走访码头,考察企业,与政府部门负责人交流,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是我国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基础,然而,委员们了解到,船舶工业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突出、海工装备制造业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为此,调研组在调研报告中建议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化解造船产能过剩,促进优化转型升级,做好海工产业发展宏观规划引导,大力推进技术研发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制定和实施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政策措施。

  提案和调研报告建议最终被承办单位充分采纳,人民银行等7部委印发了《金融支持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财政部追加了高技术船舶科研经费1.5亿元。8月,全国政协以主席办公会议的形式研究关于促进海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提案承办的多个国家部委负责人介绍了办理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了督办层次。

  关于“以减负提质为重点,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提案,由罗富和副主席带队赴山东、天津调研督办,调研报告得到中央领导批示,教育部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关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融入社会生活”重点提案,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率队进行督办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出台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重点提案,由全国政协副主席马飚率队进行督办调研,国家发改委在编制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时,充分吸纳了提案和调研报告的建议,该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重点提案调研后,农业部等在起草《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时充分吸纳了提案和报告中的意见。在“加强黄河上中游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提案调研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已着手开展有关水利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

  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

  提案是一项全局性工作,“提、立、办、督”各环节都需要进行广泛、充分的协商,以寻求“最大公约数”,探索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以协商促督办,是提案委员会2014年工作的一大特点。

  提案委员会积极搭建提办双方协商交流的平台,提办双方的沟通协商显著增强。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等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还亲自主持召开协商会、座谈会,当面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建议。

  提案办理协商会是提办双方沟通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来自民进中央的提案党派代表高晓路参加了2014年6月召开的“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他说,会上坦诚开放的协商氛围让提办双方实现了更直接有效的沟通,“提案人能进一步了解承办单位的工作,承办单位也能更直接地听到提案人的心声。”

  在这次会上,委员和提案人代表面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直言不讳,提了很多建议。“住房保障目的、原则都要在法律框架下予以界定。”“公租房要做到应保尽保,只租不售,这有助于调节房价和缩小收入差距。”“要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对这些建议一一给予了积极回应。会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吸纳提案中关于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国家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议,起草了《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并上报国务院。

  承办单位与提案者面对面探讨问题,能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推动决策更趋科学、合理。由于协商充分,2014年举办的7次提案办理协商会都有了看得见的成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主要意见建议被吸纳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中,为12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农业部吸纳提案意见,出台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有关文件。关于“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主要意见建议已吸纳到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意见》中。

  提案委员会以协商促督办,不仅体现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还体现在办理前后。除了全国两会前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沟通提案准备工作,提案委员会还通过发布部委年度工作重点、提案参考选题等,拓宽委员知情明政的渠道。2014年底,提案委员会走访了中央宣传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和证监会,提案人代表带着问题上门,寓监督于走访、协商之中,与部委主要负责领导面对面探讨问题。走访推动了相关部委加大提案跟踪办理力度,也增进了委员对部委工作的了解,受到承办单位的欢迎。在走访证监会时,证监会主席肖钢还现场表示将加大“请进来、走出去”力度,丰富与提案人沟通交流的形式。

  事实证明,围绕提案办理工作开展的各类协商活动,通过沟通交流,让提案人更好地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尤其是增进提办双方的共识,实现提案的价值最大化,最终将提案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

 

 

编辑:付鹏

关键词:全国政协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 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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