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成绩巨大,地方政府功不可没。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遭到的损害和破坏的情况也很严重。要防止地方政府从保护者和监管者变成破坏的推手,需要确立地方政府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的领导和主体责任,强化国家主管部门对地方政府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详细】
很多名城名镇特别是名村,地处老少边贫地区,因财政困难等多种原因,现在正面临着保护不够、遭到损坏乃至消亡的严峻现实,还未引起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足够重视。【详细】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反过来也可以说“一方人造就了一方水土”。名城名镇的历史文化往往是靠“特定的”居民一代代塑造流传下来的,包括家庭结构、工作方式、生活情趣、价值认知等。如果失去了这些居民和原生态生活方式,名城名镇如何传承下去,值得深思。【详细】
在保护规划等方面强化“活化”意识,对“活化”利用做好前期规划,对一些已闲置的建筑物和街区也要做好新的“活化”设计,让街区在受保护的同时,使本地居民和社会各界有机参与,发展更多新业态。【详细】
所谓保护“诗意的栖居”,就是在保持物理空间与物质遗存的基础上,对当地人鲜活生活状态的保护,而不是简单的大规模拆迁,而达到的盆景、布景的状态。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模式化的古城镇改造已然启动,开始趋同。【详细】
据调查,在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含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3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安徽寿县,云南会泽、巍山县,四川阆中市,湖南凤凰县,山西代县共六县(市),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同时承担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任。【详细】
前期调研中,我们去了甘肃省和江苏省,感受颇深,同时也了解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中的随意性、不科学性,缺乏科学的思维和方法。建议应树立科学思维,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详细】
建议尽快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法》提上立法议事日程,加快《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修订,以此形成完整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详细】
西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喜忧参半。在甘肃调研时,看到对文物保护工作各层面已具有保护和利用的共识,但西部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历史街区留存和保护现状堪忧。甘肃敦煌历史街区遗迹化、孤立化、空壳化和标本化现象严重。【详细】
许多崭新的“古镇”如雨后春笋,在重蹈“空荡的经济开发区”的覆辙,与“千篇一律的城市改造”患了一样的病:急功近利之病和目光短浅之病,或许还有贪得无厌之病。这些建筑物的病态逃不过子孙后代的评判!为了我们的品位和时代的品位,请有关部门尽最大努力防病治病,回归简约与朴素。【详细】
世界上文化遗产保护较好国家普遍有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与之相比我国文化保护立法至少晚了半个世纪,且法律体系、配套政策不健全。【详细】
讨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应当放在快速城镇化的时代背景中去考量。国家建立名城保护制度以来的36年,正是中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城市建设大规模开展的时期。【详细】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体系中,历史文化名镇处于“乡之头、城之尾”,承担特定的区域功能,文化遗存比较集中,历史文化景观和风貌突出,如何顺应现代经济发展及城镇化发展趋势,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进,值得研究和重视。【详细】
毫无疑问,30多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利用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项前无古人的事业仍存在着保护与利用不协调、不均衡甚至相互冲突的问题。【详细】
建议着力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立法工作。推进文化名城保护要“因城施策”,注重保持历史信息,使保护不仅要有形的实体,还要对无形的文化内涵进行发掘。强化公众的使命担当,通力保护历史文化金色名片,使名城古镇充满诗意与文化韵味。【详细】
喜马拉雅山脉是我国重要的国防、生态、文化安全屏障。因山共凝从贸易、交流中走来的喜马拉雅文化是吸纳多彩文明的融通性文化共同体,是丝路文明和精神的生动体现。拉萨、日喀则、江孜等名城名镇的保护利用意义十分重大。【详细】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要突出地方文化特色。根据各地实际,把文物保护利用同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协调发展。要鼓励合理利用。将名城名镇保护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好融合。【详细】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应该是全方位的。在文化软实力竞争成为国家之间主要博弈重点的时候,作为名城名镇历史的血脉、灵魂,其文化的保护应该与外化的建筑格局、风貌等一样,得到足够的重视。【详细】
保护古城古镇已由学术呼吁转变为普遍共识和行动自觉。现在需要讨论的是保护方法、目的,是保护对象与自然生态、人居环境、自身活力的关系。古城镇要保持人间烟火气,又要保持本已脆弱建筑的原本面貌,的确是矛盾和挑战。【详细】
此次紧紧围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展开讨论交流,这关系到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长远发展。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涉及社会各个方面,需形成高度共识,汇聚各方力量和智慧。【详细】
重视历史村镇与自然环境的和谐,财政的投入不应仅限于建筑遗存的修复,还要注重保护传统街巷、历史建筑及文物古迹所根植的自然生态环境,防止水、大气、噪声等环境污染及广告、路标等视觉污染。【详细】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上,除了依法实施、听取专家意见,更要尊重当地居民的感受。这些都要以不断提高的文化自信、文化自尊、文化自觉为前提。名城名镇名村不能空心化,一定要有可持续的生活,才能有生机有灵魂,才能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建议总结正、反案例和保护经验、教训。【详细】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传统与现代、政府与公众、专业与世俗、文化与经济等诸多方面。政府重视程度大幅提高,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尚有很大提升空间,应加大公众广泛参与力度,政协的民主监督也应成为保护和利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详细】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是培育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的重要方面。城市的决策者要首先加强保护意识,摸清历史资源,完善保护法规体系,应细化编制、实施、备案管理,健全保护和修复标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只有坚持整体性、原真性保护才最有价值。当前,共商抢救保护大计,势在必行。【详细】
参加旁听,我的感受可以用“实”和“变”两个字表达。首先是委员专家和领导畅所欲言,问题及建议提得实。变,则是保护观念和手段上的变,要更多激发群众的热情,从对家园的热爱而非简单关注景观的层面保护名城名镇。还要整合资源,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传播,在保护中更好地传承中华民族文化。【详细】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是民族复兴、文化自信过程中的自觉行为。保护如同扶贫,需要精准。不可简单归类,而要“一城一策”,明确保护什么、为什么保护。因为各个名城名镇的历史文化各不相同,保护不同的历史文化名城只有可参考性,没有可复制性。名城名镇的保护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详细】
文化和旅游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确立了一个理念:“见人见物见生活”。我们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文化现象的整体,非遗的存续和传承与相应的人文环境密不可分,因此把整体性保护作为非遗保护的基本原则。【详细】
注重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除了名城、街区、古迹,还应包括广大农村的传统村落。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作出重要批示,其中就包括对传统村落实施保护并接入现代文明。【详细】
听了各位委员的发言,我深受启发。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后一个关键词就是“美丽”,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应高度重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修复和传承。【详细】
发挥好重大规划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重要作用。现在在“十三五”规划中,有“重大文化工程”专栏,要突出落实好对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加强古村落保护也应是重要任务。【详细】
1982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由此建立。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公布13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部和国家文物局公布六批25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即将公布第七批6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