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贫困地区因为有驻村干部实际上承担了兜底贫困户的调查核实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对象的发现、识别和救助工作相对于其他非贫困农村或城市社区更加高效及时。【详细】
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的需求,已从简单的基本生活救助向物质保障与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社会融入等相结合的综合型救助拓展。【详细】
建议建立以家庭收入核算、财产认定为主,家庭刚性支出核算和家庭成员能力评估为辅的社会救助条件综合认定体系。【详细】
对社会救助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给予处分时不能一刀切,要考虑违法行为情节和后果,明确容错纠错情形。【详细】
在各级政府的持续推动下,学生资助取得巨大成效,真正做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详细】
从申请到调查、第一次公示、审核、第二次公示后做出决定,通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上往往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才能拿到救助,这个时间对于处于困难情况中的群众来说确实比较长。【详细】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可以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有效缓解政府财政支出压力。【详细】
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省级层面在救助对象认定时大多限定为户籍人口,对流动常住人口的救助比较困难。【详细】
自力更生支援计划提供就业补贴、培训、工作经验,把有工作能力的人士推回劳动市场,减少福利依赖。公共福利金计划设有高龄津贴、伤残津贴、长者生活津贴等。【详细】
建议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认定标准,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实现应助尽助。三是更加注重服务型救助供给,把地方探索中行之有效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吸收到法律中,更好地满足新时代困难群众多样化、差异性实际需求。【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