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社会救助法的制定>发言摘登>委员发言
- 2021-07-08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正国:适当扩大“尽职免责”范围
- 2021-07-08 全国政协委员,瑞德资本集团董事长魏明德:香港社会救助的特色和亮点
- 2021-07-08 全国政协委员,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潘晓慧:教育救助保障学生发展权
- 2021-07-08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简化救助程序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 2021-07-08 全国政协常委,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中央常委、贵州省委会主委何力:着力强化基层经办力量
- 2021-07-08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原副会长王海京:为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 2021-07-08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江苏省扬州市委会主委,江苏省扬州市政协副主席董玉海:合理界定救助对象认定条件
- 2021-07-08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张力:明确央地财政分担机制夯实社会救助资金保障
- 2021-07-08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政部原部长黄树贤:以立法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 2021-07-08 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天津市副市长曹小红:优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