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社会加强有关青少年健康和学习方面的科普。从科普角度减少教育内卷,让中小学生有时间探索自己喜爱的领域。【详细】
明确将社会科学纳入科普内容。同时,对“科普组织”“科普人员”“科普产品”等基本概念作明确清晰的界定。【详细】
科普法应进一步明确,重点面向青少年加强前沿高科技领域科普,鼓励采用文学文艺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科普方式。【详细】
强化全社会的科普责任,打造优质资源、创新方式方法,满足科普对象的新需要新诉求,推动科普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促进大科普格局形成。【详细】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有计划地向公众开放科研设施,结合大科学装置(备)、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开展前瞻性科普。【详细】
明确网络平台和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公众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和举报。【详细】
建议支持科普企业引进国外优秀科普成果,开展国际科普产业交流合作。【详细】
赋予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在保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经批准享有市场化运维权,拓宽收入渠道,促进科普场馆可持续发展。【详细】
科普经费投入差距大。政府投入是科普经费的主要来源,各地财政状况不同,对于科普经费的投入差异大。【详细】
科学教育资源广泛分布在社会各个层面,加强中小学的科学教育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领域、行业的系统工程。【详细】
组织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对假冒仿冒专业领域人员的“自媒体”坚决予以整治,督促网站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详细】
学校是科学教育主阵地,社会实践起到重要强化作用。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教育部制定科学教育国家标准,协助组建科技辅导员队伍,推动家校社科教协同,丰富社会化科学教育实践。【详细】
关于“科普场馆高质量发展”,把智能科技场馆作为新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充分发挥大科学装置的科普功能。关于“加强对线上科普的支持与监管”,采取有效手段加强对科普作品等传播内容的科学性审核,打造权威性网络科普传播平台。【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