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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尔汉

(1894—1989)

2014年09月17日 10:3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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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尔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五、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维吾尔族。新疆温宿人。1929年在柏林大学学习。1933年在莫斯科参加革命工作,以后回新疆做地下工作。1934年参加“反帝会”。1946年参加新疆三区革命,改组新疆省政府,任副主席。改组的新疆联合政府夭折后,任国民政府委员。1949年1月任新疆省主席,9月发出起义通电,实现新疆和平解放,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新疆解放后,先后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主席,自治区高等法院院长,新疆大学校长,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常委,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1953年后,任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印尼友好协会会长,中国埃及友好协会会长。1956年后,任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亚非团结委员会副主席,中国非洲人民友好协会副会长,中国亚非学会副会长。 曾以中国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身份出席过在几内亚召开的亚非团结大会和多次世界保卫和平委员会的会议。1954年12月至1964年12月和1978年2月至1988年3月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是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著有《新疆五十年》。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新疆 中国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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