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人民政协网::..
 
 
    建言
 
 
人民政协网 > 专题列表 > 全国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议 > 建言
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

2013-07-17 07:19:14

朱维群常委代表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发言:


    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既面临与内地相同的任务,又面临许多特殊的问题和矛盾,尤其要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尊重规律,因地制宜。
  一、由产业带动,以产业为依托。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建设首先要注重加强产业支撑,立足产业建设城镇,围绕城镇发展产业。实现资源开发企业在资源开发地注册、核算、纳税,从制度上解决民族地区有税源无税收问题,增强这些地方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实力。民族地区城镇化在时间上、方式上均应有更大弹性。
  二、把就业作为城镇化的硬指标。由于产业门类少、规模小,民族地区城镇化普遍面临就业岗位不足的问题。因此,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尤其需要在产业支撑基础上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加大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支持力度。要把就业问题解决得好作为衡量城镇化水平的约束性指标。
  三、促进而不是促退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地区尤其是广大西部地区是我国生态环境重要屏障,城镇化绝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在城镇化进程中,对生态功能区按照“禁”就要“养”、“限”就要“补”的原则,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使那里的群众在功能区建设中得益而不是受损,从而巩固其保护生态环境的持久积极性。
  四、把城镇化变成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防止城市生活中的磕磕绊绊被“民族化”,防止“民族问题”在城镇聚集。城镇化不可避免会出现人们生活方式趋同化,在这个过程中要加强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弘扬,使中华民族这部分宝贵的文化基因不致流失,使少数民族与优秀文化被各民族欣赏和共享。
  五、高度关注边境安全。我国136个陆地边境县中,有107个属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边境地区城镇化布局和政策上作出特殊安排:一方面,鼓励边疆各族群众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扎根边境建设家乡;另一方面,国家对这些地区加大农牧林产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辟边境口岸开展边境贸易,使那里的群众享受到城镇化建设的成果。  
 

 来源:       


相关文章:

相关附件:

 
 
 

Copyright (C) 2004-2005 www.rmzx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使用或转载。
主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  京ICP备09078172号
国新网许可证:101200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