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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是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主力军

2013-07-17 07:48:30

庄聪生委员代表全国工商联的发言:


    民营经济代表了市场的力量,它参与的深度与广度决定了城镇化能否顺利实现。为此,我们建议:
  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是降低创业门槛,鼓励城市居民、回乡大学生、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和农民工创业,支持建立农民创业园和孵化器;对小城镇吸纳进城农民就业的中小微型企业给予就业补贴。二是拓宽行业准入,打破各种制约民营企业参与城镇化建设的“玻璃门”、“弹簧门”。允许有资质的民营企业参与城镇土地一级开发。三是改善政务环境,简化行政审批,全面放开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城镇基础公共服务。四是对城镇的小微企业实施普惠的减税政策。建立融资、信息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对进城农民进行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将改革红利与城镇化充分对接。一是银行针对城镇化特点设计新的信贷品种,对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企业给予信贷倾斜;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小微金融,以“草根金融”服务“草根经济”。二是降低税费负担,对参与偏远贫困地区城镇、新农村社区建设以及参与城镇准公益性和经营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企业给予所得税优惠。三要按照市场规律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防范地方融资平台风险,支持设立新型城镇化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城镇供电、供水、道路等项目投资建设。
  将新兴产业与新型城镇化有效对接。要将新能源、智能城市、循环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引入城镇规划和建设。鼓励工业、房地产和商业企业组团式参与城镇综合规划和建设。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的创造性,避免千城一面、千镇一业。  
 

 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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