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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两重两轻” 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2013-07-17 08:08:13

李钺锋委员代表台盟中央的发言:


    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中,长期存在着“重大轻小、重城轻乡”的“两重两轻”倾向。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的发展,受到大城市的经济和政策资源制约与挤占,长期发展迟缓。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发展等都严重滞后,城乡差距不断拉大。为此,建议:
  进一步完善土地宏观调控的“杠杆”作用。建议控制建设用地在城乡之间、各级城市(镇)之间的用地比例;对各省市因土地整治复垦,节约出来的计划外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空间比例控制,在量上明确规定主要留在小城镇或农村,用于发展非农产业或公共服务,进入城市后增值收益也应主要用于农村。
  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建立农村建设用地实物交易市场。对于宅基地需要就地流转而不需要进行指标(地票)交易的,应尽快建立农村建设用地实物交易市场。在此之前,可开展农村宅基地置换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在自愿前提下,把宅基地按一定比例就近置换到县城或小城镇,按照所在城镇相关规划独立或合作建设自住房并配套一定商业门面,同等享受城镇居民公共服务待遇。
  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建立城乡统筹发展基金。建议通过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实现增值收益增量,并将其中的80%用来建立城乡统筹发展基金。基金可以省级行政单元设立,在行政辖区内统筹使用,主要用于中小城市、小城镇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数量和质量等方面。
  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议切实按照“再也不能简单以GDP增长率来论英雄”要求,改进政绩考核观。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加重社会发展指标、城乡统筹指标、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指标等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  
    
    
   

 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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