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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协:农民市民化重在提升"身份"内涵

2013-07-15 15:35:47

    本报讯 “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是城镇化进程的主要障碍,然而,仅仅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并不能有效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在近日召开的安徽省政协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资政会上,与会委员认为,下一步的城镇化绝对不能走以前城镇化的老路,要解决农民进城问题,就要从“物的城镇化”转移到“人的城镇化”,而“物的城镇化”一定要服务于“人的城镇化”。
  “只要建设好农村,农村也是宜居的,并不是不种地的人都要进城。”委员们认为,实现城镇化是一个长期过程,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城镇化推进的速度,必须与其工业化的进程相适应,与其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相匹配,超出了这个能力很可能会出现就业不足、贫困人口增多、两极分化严重等问题,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都会带来严重影响。
  “在以城镇为核心的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民应该移居城镇还是守望田园?”对此,管永星委员的解答是,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量力而行。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既不能限制,也不能强迫。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反思,现阶段为什么人们宁可背井离乡也要想方设法到大城市工作生活?归根结底是大城市的资源投入过于集中,大城市与小城市、小城市与农村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权利不平等。推进城镇化首先要平等对待所有国民,有序实现资源投入均匀化,只要是中国国民,无论在哪里,福利与权利相差不大,这才有利于人口均衡分布。

 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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